寧夏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咋申請
原標題:【新焦點】寧夏事業單位職工必看!又有好消息了……
6月4日,自治區人社廳發布消息,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編辦、人社廳等部門聯合印發《寧夏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實施細則》,明確規定了創新創業人員范圍、申請程序、鼓勵措施以及監管責任等內容。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包括掛職、參與項目合作、兼職、在職創辦企業、離崗創業五種形式,主要適用于高校、科研院所專業技術人員,其他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凡是基于技術創新、產品創新、科研成果轉化應用等進行的創新創業活動,且符合不同創新創業要求的,也可提出申請。
在《實施細則》中,支持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掛職或參與項目合作”,期間可與原單位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審、項目申報、崗位競聘、培訓、考核、獎勵和工資待遇等方面權利;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兼職或在職創辦企業”,在保證履行本單位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前提下,可取得合法報酬;在兼職單位的工作業績或者在職創辦企業取得的成績可作為職稱評審、崗位競聘、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據。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原單位保留其人事關系、編制,連續計算工作年限,發放基本工資;執行原單位職稱評審、培訓、考核、獎勵、社會保險等制度;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位的離崗創業人員,辦理解聘手續后5年內重新返崗的,按照有關原則,直接考核聘用。創新創業期間,自愿流動到企業工作、提出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事業單位應與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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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咋申請
專業技術人員符合兼職創新或者在職創辦企業、離崗創新創業的,具體辦理程序是怎樣的?看看下面這些您就明白了。
(一)個人申請
符合創新創業條件且有意愿的專業技術人員,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創新創業的申請,填寫《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審核備案表》,提供創新創業項目書(企業合作意向書)、協議書、成果產業化可行性報告或其他輔證性材料,報本單位人事部門。
(二)單位審核
事業單位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對申請人是否符合創新創業進行審核。
(三)簽訂協議
創新創業人員與事業單位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創新創業協議。在協議中約定創新創業期限、創新創業的職責、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報酬與利益分配、發生爭議處理方式、保留、知識產權保護、成果歸屬、協議終止等。
(四)備案
事業單位應該及時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審核備案表》、創新創業協議書等相關材料,報主管部門和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五)公示
事業單位應將創新創業人員名單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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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吃空餉”
在保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工作有序開展的同時,如何避免“吃空餉”的問題呢?
記者了解到,《實施細則》中規定,根據不同創新創業方式,采取相應的人事管理辦法。一是到企業掛職或者參與項目合作人員,屬于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掛職或者合作期滿,應返回原單位。二是兼職或者在職創辦企業人員,屬于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單位同意;單位應當將專業技術人員兼職和在職創辦企業情況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同時,專業技術人員應該保證履行本單位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三是離崗創業人員,屬于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單位同意。離崗創業期間違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相關規定的,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相關政策法規處理。離崗創業期滿,離崗創業人員可以提出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也可以提出返回原單位。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返回的,原單位應當與其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辦理相關手續。四是事業單位創新崗位人員,屬于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流動崗位人員,主要來自企業到事業單位兼職,不屬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同時,事業單位對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情況實行集體研究、公示、備案、考核等制度。事業單位與專業技術人員應簽訂協議,對工作期限、報酬、獎勵、權益分配等內容進行約定。對未按《實施細則》規定開展創新創業活動,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予以處分,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避免產生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或類似過去“停薪留職”引發的后遺癥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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