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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京市江寧區心理學會招聘社會心理事業發展人才公告
http://m.ssrtes.com 2025-04-11 10:55 來源:南京江寧人才集團
南京市江寧區心理學會2025年公開招聘社會心理事業發展人才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南京市江寧區心理學會202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心理事業發展人才,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南京市江寧區心理學會(南京市江寧區社會心理服務指導中心)是全區心理學相關工作者和機構自愿組成的學術性和非盈利性社會團體,隸屬南京市江寧區科學技術協會(黨群機關),也是江寧區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智庫辦公室、江寧區社會心態(情緒)指數(JSMI)調查辦公室、江寧區精神殘疾社區康復技術指導中心、江寧區人民來訪服務心理協同中心、江寧區集體記憶協同研究中心、江寧區中醫心理學合作研究中心(中醫藥服務心理健康與精神康復工作聯盟牽頭單位)、江寧區心理健康服務聯合體、江寧區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實踐合作基地等。
區心理學會負責組織開展全區心理學相關學術交流、科學普及和應用研究,提供全區心理咨詢和社會心理服務的專業技術支持,選拔、培養心理學相關人才,做好社會心理服務從業人員素質測評與繼續教育管理,承擔心理學相關項目的論證、評估和鑒定,并負責向有關部門反映心理學相關工作者和機構的意見、要求,維護心理咨詢和社會心理服務相關方的權益。
區心理學會專職人員中現有南京市青聯委員1人、南京市江寧區人大代表(常委會委員、專門委員會委員)1人,有江蘇省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1人、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1人、“紫金山英才·江寧百家湖計劃”培養對象2人、南京市江寧區優秀科技工作者2人、南京市江寧區社會工作領軍人才1人、南京市江寧區社會工作督導2人,有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1人、副高級專業技術人員2人,研究生以上學歷超過三分之二。
目前,區心理學會下屬南京市江寧區朋輩社會工作服務指導中心一個非企業法人單位和朋輩(南京)心理發展有限公司一個企業法人單位。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江寧人才集團下屬子公司南京江寧人才開發有限公司具體實施。具體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條件和相關信息,詳見附件《2025年南京市江寧區心理學會社會心理事業發展人才招聘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三、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 具備良好的品行;
4.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 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 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屆畢業生;
2.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 其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江寧人才集團微信公眾號發布。
(二)公開報名
1. 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材料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址:
https://www.jnrcjt.com.cn/talent(打開網址下拉至“人才集團考試報名系統”端口進入,或直接登錄https://jnrc.casdc.com:8989/jnksbm)。
2.報名時間:2025年4月10日9:00至4月23日18:00。
3.報名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取得學歷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5屆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3)高校應屆畢業生和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4)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藍底證件照片;
(5)能體現本人綜合素質、能力水平、業績成果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外語等級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證書、榮譽獲獎證書、專利技術證書、論文論著材料、項目經歷證明材料、受訓經歷證明材料等,以及能體現與從事報考崗位(相同或相似崗位)相關實踐經歷的證明材料等;
(6)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信息表》的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情況在報名網站反饋。報名時間結束前,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詳見《崗位信息表》中的開考比例,資格審查通過人數未達開考比例要求的,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確認(100元/人)。
繳費確認時間:2025年4月24日10:00-2025年4月25日18:00。通過資格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視為報名成功。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材料、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四)筆試
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通知在江寧人才集團微信公眾號發布。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未按準考證指定考試時間、地點參加筆試的,視為自動放棄。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可在報名網站查詢。
(五)面試
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招聘數的相應比例(與筆試開考比例一致)確定面試名單,可在報名網站查詢。面試有關通知在江寧人才集團微信公眾號上發布。面試采取半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綜合能力素質與崗位的匹配性等。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可在報名網站查詢。
(六)體檢、心理素質測評和考察(政審)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心理素質測評的應聘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和心理素質測評的應聘人員。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對成績相同的應聘人員組織加試。體檢和心理素質測評名單及相關通知在江寧人才集團微信公眾號上發布。體檢和心理素質測評由南京江寧人才開發有限公司統一組織,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結果審核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心理素質測評標準依據《江寧區社會心理服務從業人員心理能力建設行業規范》(江寧心字〔2020〕16號)文件執行。體檢和心理素質測評合格的應聘人員由南京江寧人才開發有限公司會同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政審)。其中,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于體檢和心理素質測評前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七)公示和聘用
體檢、心理素質測評、考察(政審)合格名單,在江寧人才集團微信公眾號上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安排與南京中欣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務派遣,以及辦理相關手續。
因應聘人員體檢、心理素質測評或考察(政審)不符合要求,或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或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擬聘用人員被聘用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以及聘用后不服從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聘用后薪酬待遇參考行政事業單位編外輔助人員有關標準執行。
五、工作要求
1.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的,立即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等騙取報考、聘用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公開招聘過程中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的是區心理學會工作人員,非行政、事業編制人員,非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
2.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輔導培訓班。本次公開招聘的參考書目包括但不限于《當春乃發生——南京市江寧區“十三五”社會心理事業發展報告》(南京出版社,2021年版)、《社會工作者心理能力建設》(中國社會出版社,2021年版)等。
3.上述崗位均可安排(或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殘障人士,均可安排(或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少數民族人士,對性別、民族、政治面貌等均無限制、無歧視,均可申請評定(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職務)。
七、招聘咨詢
崗位咨詢:025-58329123(區心理學會)
報名咨詢:025-87176959(南京江寧人才開發有限公司)
(工作日9:00-11:00和14:00-17:00)
本次招聘組織實施期間請各位應聘人員保證通訊暢通,聯系方式真實有效。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南京江寧人才開發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南京市江寧區心理學會
南京江寧人才開發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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