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招聘輔警40人公告
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40人,報名時間為2020年1月7日至1月13日,筆試時間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科目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專業科目為公安基礎知識與法律知識。歡迎加馬老師微信(chinagwy8)免費領取事業單位備考資料,《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筆試復習教材和課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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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進入:報名入口(2020年1月7日—1月13日)
濱海新區公安局關于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為適應天津公安工作發展的需要,經區政府批準,濱海新區公安局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0名警務輔助人員(警務輔助人員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國家公務員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在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協助民警開展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高校畢業生、優秀社會青年、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畢業生、退役軍人以及其他有志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并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紀律觀念強;
3.年齡在十八周歲以上(2002年1月7日以前出生),三十五周歲以下(1984年1月7日以后出生);
4.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含)以上學歷(須于2020年1月7日以前取得學歷);
5.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6.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7.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條件;
8.在職天津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不得參加此次公開招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考:
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人員,有紋身的人員,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人員,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以及根據相關規定不得聘用為警務輔助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人數及職位
此次招聘共計40人,崗位設置如下:
濱海新區公安局交通疏導,以及其他警務輔助崗位。崗位說明、招聘計劃、招聘條件等詳見《濱海新區公安機關2020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2020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40人) | ||||||||
序號 | 招聘單位 | 招聘條件 | ||||||
用人 單位 |
用工單位 | 簡介 | 招聘 計劃 |
基本條件 | 專業 | 學歷 | 其他條件 | |
1 |
濱海新區公安局 | 交警支隊港南大隊 | 協助民警開展路面交通疏導,勸阻交通違法行為;協助民警采集交通違法信息等 | 40人 |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三)年滿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
不限 |
大專及以上 |
工作地點原則上在交管支隊港南大隊轄區津岐公路和穿港公路段,不提供住宿,需值夜班。適宜男性工作。 |
三、招聘信息發布
2020年1月3日開始在泰達人才網發布招聘信息。
泰達人才網址:https://www.tedahr.com
四、報名和繳費的方式、時間及相關事項
本次招聘考試報名和筆試繳費均在網上進行,網址:https://www.tedahr.com。
報名時間:2020年1月7日2020至1月13日
繳費時間:2020年1月13日2020至1月15日
考生可在報名提交資格初審后兩個工作日內登陸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報名成功以繳費成功為準。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不得參與筆試環節。
考生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如實填寫且在報名時只能選擇所有崗位中的一個崗位報考。如報考人員提交虛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筆試報名費每人90元。根據國家和我市的有關政策,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務費用。
如某崗位報名代碼報名成功的考生總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低于3:1的,則相應核減該崗位報名代碼的招聘計劃數,須滿足開考比例要求,不低于3:1。
五、考試內容和形式
(一)筆試
筆試科目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專業科目為公安基礎知識與法律知識,滿分均為100分。筆試結束后將按照以上兩項各占50%的比例計算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1位。
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在報名網站下載。
筆試準考證下載時間:2020年1月16日起開放準考證打印功能。
報考人員應按筆試準考證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缺考任一科目的考生筆試成績按照零分計算,不得進入后續資格復審等環節。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任一證件者不得參加筆試。報考人員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直接取消考試資格。
2020年2月1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排名及進入下一環節情況。
(二)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試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排名并列。排名后,按照與招聘計劃3:1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排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與體能測試環節人員,筆試排名相同的一并進入。
資格復審與體能測試時間:2020年2月3日至6日,具體地點和時間安排詳見《資格復審與體能測試安排公告》。
報考人員應按照《資格復審與體能測試安排公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與體能測試。當日,必須同時攜帶: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及學歷認證材料(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其他學歷認證類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崗位條件中有退役軍人要求的,須提供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特別提示考生:請報名前認真閱讀招聘公告,按上述要求提前準備學歷認證等資格復審材料。
缺少上述任一審核材料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資格復審與體能測試;在規定集合時間內未進場點錄人員記為缺考,不得參加資格復審與體能測試;報考人員在體測現場進行學歷認證,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直接取消考試資格。體能測試采取單項淘汰方式進行,凡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體能測試成績將于測試當日進行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體能測試項目及合格標準如下:
1.男子組
序號 | 項目 | 合格標準 | 測試要求 |
1 | 10米×4往返跑 | ≤13″4 | 單次確定成績 |
2 | 1000米跑 | ≤4′35″ | 單次確定成績 |
3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三次取最高成績 |
2.女子組
序號 | 項目 | 合格標準 | 測試要求 |
1 | 10米×4往返跑 | ≤14″4 | 單次確定成績 |
2 | 800米跑 | ≤4′30″ | 單次確定成績 |
3 | 縱跳摸高 | ≥230厘米 | 三次取最高成績 |
(三)面試
按照“資格復審與體能測試”合格人員與招聘計劃數2: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先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2:1的,按照該崗位代碼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考生可于2020年2月7日在網站報名系統查看進入面試環節狀態 (通過筆試準考證號查詢) 。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可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進行現場繳費,面試報名費為45元。未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進行面試繳費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同時無法領取面試準考證。
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現場繳費后領取)。
面試繳費時間:2020年2月10日至2月11日
面試繳費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達不到合格線的不具備錄取資格。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考試成績,面試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1位。
(四)綜合總成績確定
考試綜合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保留小數點后2位。
2020年2月17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綜合總成績、排名及進入下一環節情況。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照各職位招考計劃數與參加體檢、考察人員1:1的比例,根據綜合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若綜合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考察人數超出職位聘用計劃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如仍出現并列情況,則一同確定為參加體檢、考察人員。
體檢在天津市公安局指定且具有相應資質的醫院、醫療機構或體檢中心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報名網站)。非招聘單位原因,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我市關于警務輔助人員考察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體檢及考察階段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產生的職位空缺,從該職位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擬招聘人員名單的確定、公布方式及辦理錄用手續
根據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在泰達人才(http://www.tedahr.com.cn)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綜合總成績、體檢考察情況等。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天。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6個月。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薪酬標準
按照《天津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核定警務輔助人員薪酬,根據天津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財政狀況等進行動態調整。
八、招聘監督
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并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
政策咨詢:66977179、66977112
濱海新區公安局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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