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指導
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回避原則怎么理解
http://m.ssrtes.com 2018-08-08 13:13 來源:公考通
為方便考生報考及提早復習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公考通(m.ssrtes.com)近期將會逐步幫考生梳理相關報考要求,請考生注意關注。目前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政策尚未發布,考生可先參照2018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相關政策。
問: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回避原則怎么理解?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直接隸屬,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同一領導人員,包括同一級領導班子成員;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包括上一級正副職與下一級正副職之間的領導關系。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