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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國家民委選調公務員和參公人員面試公告
http://m.ssrtes.com 2020-06-10 08:27 來源:國家公務員局
國家民委2020年度公開選調公務員和參公人員面試公告
根據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有關規定,現將我委2020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和參公人員工作面試考生名單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考生名單
根據筆試成績和確定面試人選的規定,以下10名考生(各職位按準考證號排序)進入面試: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20年6月12日18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發送電子郵件至zhc8810@163.com。電子郵件和傳真標題統一寫成“XXX確認參加國家民委公開選調XX職位面試”,內容見附件1。如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發生變化,請在電子郵件和傳真中注明。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放棄面試的考生請填寫《放棄面試資格聲明》(詳見附件2),經本人簽名,于2020年6月12日18時前傳真至010-66508830或發送掃描件至zhc8810@163.com。未在規定時間內填報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不參加面試的,視情節輕重記入誠信檔案。
三、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6月15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復印件郵寄到我單位接受資格復審(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本人身份證、《報名推薦表》、工作證、全部學歷學位證書,現任職務任職文件和《干部任免審批表》。
考生須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報考資料不全或信息虛假的,取消面試和公開選調資格。
四、面試安排
(一)時間
1.面試時間:2020年6月23日
請參加面試人員于2020年6月23日下午12:30前到國家民委3號樓候考,因上午有其他考試,報到時間不要過早。參加面試人員攜帶資格復審材料原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張。
2.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時間:2020年6月24日
請參加職位業務水平測試人員于2020年6月24日上午8:30前到國家民委3號樓候考,并攜帶資格復審材料原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不按規定時間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二)地點
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3號樓。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甲49號。可乘地鐵4號線在西單站下,由F2出口出站后往西走500米(拐入民族文化宮西側巷道內)。
面試將采取現場面試方式進行。面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未按時到達的按放棄面試處理。等候期間,手機等各種通訊電子設備交由工作人員統一保管。
五、體檢和考察人選確定
按照各職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2確定參加考察和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其中,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30%)。考察、體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項
1.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參加面試的考生到考點報到時須提供健康碼、測量體溫并應自備口罩。對持非綠碼的考生和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面試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須提供面試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因確認有可疑癥狀或者異常情況的考生不能當日面試,另行安排。
2.考生應遵守回避有關規定。根據《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根據《公務員錄用規定》第二十條,公務員考試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如進入面試考生有如上情況,應自愿放棄面試。如在考察、體檢、公示等后續階段發現考生有如上情況的,取消錄用資格。
3.考生應遵守法律法規,對個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根據《公務員錄用規定》第四十七條,報考者有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考試作弊、擾亂考試秩序等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經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情節較輕的,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資格等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五年內限制報考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終身限制報考的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收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甲49號
國家民委人事司 郵編108000
聯系方式: 010-66508815(電話)
010-66508830(傳真)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
附件:
國家民委人事司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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