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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國考國家統計局吉林調查總隊面試公告
http://m.ssrtes.com 2018-02-12 09:54 來源: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
國家統計局吉林調查總隊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現就2018年度國家統計局吉林調查總隊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詳見附件5。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于2月23日16:00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和電話。要求如下:
1.發送電子郵件至jlzdrsc@126.com,并同時電話確認0431-85899731、85890138。
2. 電子郵件和傳真標題統一寫成“XXX確認參加國家統計局吉林調查總隊XX職位面試”,內容見附件1。如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發生變化,請在電子郵件和傳真中注明。
3.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放棄面試的處理
放棄面試者請填寫《放棄面試資格聲明》(詳見附件2),經本人簽名,于2月23日16:00前發送掃描件至jlzdrsc@126.com并電話確認0431-85899731、85890138。不在規定時間內填寫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不誠信記錄。
四、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月23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郵寄到我單位接受資格復審,并在信封上注明“2018年公務員面試復審材料”(地址:長春市工農大路2958號;郵編:130021;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戶口本(戶口登記卡)首頁、本人頁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原件,要求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并注明各學習階段為何種學習形式(全日制、在職),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計算機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方式)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3),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7.具有統計工作經歷人員需提供縣級以上統計機構出具的統計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工作地點和統計調查項目名稱。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面試當天還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五、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
面試分別于2018年3月8日至3月10日間進行,具體時間詳見附件5。
參加面試的考生須于面試當天上午7:50前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和資格復審材料原件到面試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截至面試當天上午8:3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面試在每日上午9:00開始。
(二)面試地點
吉林省新民賓館4層。地址:長春市新民大街626號(新民大街與清華路交匯處。電話:0431-85593800)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應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
(二)體檢
體檢將于3月13日進行,屆時將另行電話通知,請考生務必保持手機通信暢通。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三)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
七、注意事項
考生應對個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聯系方式: 0431-85899731(電話)
0431-85890138(傳真)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
國家統計局吉林調查總隊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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