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教育部考錄職位要求說明
關于教育部2017年度公務員考錄職位要求的說明
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工作將于10月15日開始。現將我部考錄職位和有關要求說明如下:
一、我部考試錄用職位(附后)
二、本科專業分類參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研究生專業分類參見《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
三、工作經歷要求
1. 部分職位要求的“教育相關工作經歷”是指在大中小學(含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幼兒園、各級教育行政機關和教育部直屬單位工作的經歷;
2. 發展規劃司辦公室主任科員以下職位要求的“本科高校黨政部門工作經歷”,不包含校辦企業、二級學院等單位;
3.人事司業務處室主任科員以下職位要求的“高校黨政部門工作經歷”是指在校級黨政管理部門工作,不包含校辦企業、二級學院等單位;
4.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高職發展處主任科員以下職位要求的“高校或科研院所工作經歷”,其中高校工作經歷指在高校從事教學、科研或管理的工作經歷,包含高校校辦企業、二級學院等單位;
5.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研究生培養處主任科員以下職位要求的“高等教育相關工作經歷”,指在高等學校及具有學位授予權的科研機構,從事教學、科研或管理工作,包含校附屬醫院,不包含校辦企業、出版社等部門。
四、請務必連續、準確填寫報名登記表中學習經歷和社會工作經歷。學習經歷需從初中以上學歷(不含初中)填起,并注明各階段學習層次(如中專、本科等)、學習類型(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專業和所獲學位,注明在職或非在職學習。
社會工作經歷中要完整填寫各階段工作經歷,包括待業經歷,但不包括學生兼職和社會實踐。
五、報考人員要保證提交的申請材料真實、準確、完整,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我部2017年度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有關事項將陸續在我部網站公布,敬請關注。
歡迎踴躍報名!
咨詢電話:010-66096306
教育部人事司
201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