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務員考試常識積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行測常識判斷考點范圍很廣,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經濟、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們長時間不間斷的積累。今天公考通(m.ssrtes.com)給大家?guī)淼某WR相關考點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2020年4月15日是第五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題:“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保障?!?/p>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由來
2014年4月15日,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召開,在這次會議上,習近平提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重大戰(zhàn)略思想,為新形勢下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確立了重要準則。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將每年4月15日確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什么是國家安全?
根據《國家安全法》第2條規(guī)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tài),以及保障持續(xù)安全狀態(tài)的能力。
國家加強國家安全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公務員教育培訓體系,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
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國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為了體現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要求,國家安全法從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tài)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11個領域對國家安全任務進行了明確。
為什么說維護國家安全是全社會的共同義務?
我國憲法第54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國家安全法》第11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人民團體、企業(yè)事業(yè)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哪些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根據《國家安全法》第77條規(guī)定,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下列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一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關于國家安全的有關規(guī)定;
二是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三是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四是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五是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六是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七是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八是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
同時,根據《國家安全法》第78條規(guī)定,機關、人民團體、企業(yè)事業(yè)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教育,動員、組織本單位的人員防范、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根據第79條規(guī)定,企業(yè)事業(yè)組織根據國家安全工作的要求,應當配合有關部門采取相關安全措施。
刷題鞏固
1、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 )為宗旨
A.人民安全
B.政治安全
C.經濟安全
D.社會安全
【解析】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