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考從報名到錄用,你要經歷三次資格審查
報考2025年浙江省考的考生要注意嘍!資格審核貫穿整個考試過程,最為明顯的有3次,今天小編為大家答疑。
一、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報名后,由招錄機關對其是否符合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招考單位人員審核)。
二、資格復審
※面試或體能測評前,由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招錄單位具體開展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提供資料(常規)
2024年應屆生:
(1)2024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
(2)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3)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
(4)身份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PS:2024年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社會人員(含2022年、2023年畢業生):
(1)應提供本人身份證;
(2)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
(3)畢業證書;
(4)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PS: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三、考察和公示環節
考察和公示環節,嚴格來說不算資格的審查,但是每年還是有考生,考察和公示不通過的!仍需注意
(1)考察環節仍屬于內部審查,最常見的就是去學校/公司/街道社區/鄉鎮等地,考察并且面談兩三位你的領導或者街道/鄉鎮負責人/村長等了解你本人、家庭等情況。
考察期一般不超過60天,自考察對象名單公示之日起計算。考察結論分為“合格”或“不宜錄用為公務員”。
省級機關(含浙江警察學院、浙江警官職業學院)實行差額考察,按照人崗相適原則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不唯分取人。市級以下招錄機關和省屬監獄系統人民警察職位實行等額考察。
(2)公示環節則是外部因素,沒有人舉報一般沒啥問題!
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
沒有反映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由招錄機關辦理錄用報批手續;
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
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最終能否成為一名公務員,在以上每個環節還是要角逐一下的哦!切莫大意失荊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