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2024年云南保山騰沖市城區義務教育學校考調中小學教師38人公告
http://m.ssrtes.com 2024-08-10 13:38 來源:騰沖市人民政府
騰沖市教育體育局2024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公開考調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騰沖市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辦法》(騰辦發〔2022〕75號)和縣管校聘有關要求,騰沖市城區部分義務教育學校跨鄉鎮(街道)考調公辦中小學校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原則
(一)堅持黨管干部、優化結構、合理調配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每位教師每年有1次申請參與跨鄉鎮(街道)考調(競聘)的機會。
二、崗位計劃
(一)騰越中心學校設崗位25個(含和順鎮中心學校小學語文崗位1個)。
(二)騰沖市第一中學黌學校區設崗位13個。
詳見《考調崗位及要求表》(附件1)。
三、考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考調人員范圍。考調人員為騰沖市在職在編公辦教師。騰越街道轄區學校、西源街道轄區學校、和順鎮中心學校、騰沖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公辦教師不得報考,其余符合條件的公辦教師可報考。
2. 服務年限。申請考調人員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2024年以前騰沖市外調入人員需在鄉鎮服務滿3年,服務年限從調入當月起算;時間截止2024年12月,服務年限不滿的一律不得參加考調。
3. 教師資格。所有考調人員需具備對應崗位的合格教師資格。
4. 年度考核。考調人員近2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崗位條件
考調人員除滿足基本條件外,還必須滿足所報考的崗位條件,詳見《考調崗位及要求表》(附件1)。
參與考調的初中教師(含完中初中教師)根據自身任教及專業情況參加中學對應崗位的考調,出現不符合報考情形才能參加小學考調。
限制條件: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以及存在其他不得申請調動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參加考調。
四、考調方式和考調程序
(一)考調方式
考調采取考核賦分加筆試的方式,總成績為考核賦分成績(滿分10分)和筆試成績(滿分100分)之和。報名公示賦分標準并現場賦分。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12日至8月14日(8:00-11:30、14:30-17:30)。
2.報名地點:騰沖市騰越中心學校。
3.報名要求:①報名時,考調人員提交全日制教育畢業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職稱資格證以及能夠體現個人能力素質的獲獎證書、榮譽證書、課題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的中層領導任職經歷(含中學級組長、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小學校長、副校級領導)、2019年7月以來的履職考核證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白底電子照片。②報名現場由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考核組對其提供的材料進行現場考核賦分,滿分10分,報名人員簽字確認。
(三)廉政審查
市教育體育局報請騰沖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市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審查考調人員廉政情況。
(四)筆試
筆試命題、制卷、閱卷委托第三方實施,考試由騰沖市教育體育局和相關學校組織,采取集中閉卷的形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筆試內容分為必考和加考兩部分。
必考主要內容為:①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論述及教育方面的重要講話精神;②《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③教育心理學;④教育教學專業知識(課堂教學策略、學生行為習慣培養、班級管理工作、教師專業發展理論與實踐等)。
加考主要內容為:①小學語文崗位加考小學語文知識;②小學數學崗位加考小學數學知識;③小學英語、音體美和騰沖市第一中學黌學校區崗位加考綜合應用能力(分析能力、綜合表達能力)。
領取準考證時間:2024年8月15日15:00-17:00。
領取準考證地點:騰沖市騰越中心學校。
筆試時間:2024年8月16日9:00-11:30。
筆試地點:騰沖市騰越第四完全小學。
(五)確定擬聘人員
考調定向鄉鎮、學校擇優,即在考調可調出名額限制內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各崗位擬聘人員,各鄉鎮(學校)超過考調可調出名額的人員不得調出,空出崗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向下確定擬聘人選。同一崗位出現總成績相同的,考核賦分高的優先,筆試成績、考核賦分均相同的教齡長的優先。考調可調出名額詳見《2024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公開考調中小學教師考調可調出名額情況表》(附件2)。
同一學校同一科目(按實際教學認定)的初中教師最終確定擬聘(調動)人數≤1,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因報考崗位不同導致同一鄉鎮(學校)被擬聘人數超過考調可調出名額的,騰沖市第一中學黌學校區崗位擬聘人員優先。
(六)選崗
騰越中心學校(含和順鎮中心學校)擬聘人員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2024年8月22日前公示擬聘人選名單。
(七)辦理調動手續
經市政府同意后,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八)派遣
由騰沖市教育體育局根據考調和選崗結果將人員派遣至相關學校。
五、紀律要求
(一)考調工作在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嚴格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二)嚴肅組織人事紀律,對考調工作中的違紀違規行為,由紀檢監察部門嚴肅追究當事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在考調期間及考調工作結束后,若發現弄虛作假情況,一律取消考調資格,已經調動的退回原學校,并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弄虛作假人員取消今后3年的調動資格。
本次考調中如遇其他未盡事宜,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依法依規研究決定,并對考調人員的質疑進行解釋。
監督舉報電話:中共騰沖市紀委騰沖市監委辦公室0875-5131533。
業務咨詢電話:
騰沖市教育體育局0875-5137214
騰越中心學校0875-5131902
騰沖市第一中學黌學校區0875-5131137
附件:
騰沖市教育體育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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