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2024年云南保山施甸縣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招聘公告
http://m.ssrtes.com 2024-05-09 14:05 來源:施甸檢察
施甸縣人民檢察院2024年聘用制書記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施甸縣人民檢察院按照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人員1名。
一、招聘單位
施甸縣人民檢察院
二、崗位和數量
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縣級)1名。
崗位設置:男女不限,年齡18至35周歲,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三、崗位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和條件
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需符合以下基本資格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3.掌握文字處理、計算機操作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聘用制人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被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單位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報名。報名時提供以下材料:1.報名者持本人有效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2.1寸標準照1張;3.與報名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報名者持上述材料于2024年5月8日至5月15日在工作時間內(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到施甸縣人民檢察院7樓政治部701辦公室報名,填寫報名表。(證件原件校驗后返回本人)
(二)報名資格審核。報名資格審核為現場審核。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通知參加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招聘單位將電話通知考生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100分,筆試內容包括時事政治、法律知識、檢察業務知識等。參加筆試人員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請報名人員關注“施甸檢察”微信公眾號。
(四)技能測試。技能測試滿分100分。主要測試電腦打字等。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筆試和技能測試成績之和(筆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按照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 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面試的,空缺的名額按筆試和技能測試成績之和(筆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遞補。若出現該崗位無人遞補或人數不足上述比例的,可進行差額或等額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綜合成績計算。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30%+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折算如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依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現相同成績,依照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和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七)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如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崗位排名依次遞補。體檢、復檢費用考生自行承擔。
(八)考察。招聘單位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政治素養、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社會信用等情況進行考察,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九)公示。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在“施甸檢察”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十)聘用。考察合格人員與施甸縣人民檢察院簽訂聘用合同。
五、待遇
待遇和保障按財政保障標準及相關規定執行,可在報名時咨詢。
六、注意事項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報名、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者,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信息填報不真實或出現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在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時,均可取消招聘資格。以上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擬聘用人員如有未與其他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情形的,須在與擬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前的規定時間內,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無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聯絡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不利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六)聘用合同一年簽訂一次,至少在滿一年。
(七)本公告由施甸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七、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八、咨詢電話
施甸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座機 :0875-8127125。
報名、咨詢聯系人:
徐劍,電話:18987543515;
趙靖周,電話:15925054656。
施甸縣人民檢察院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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