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公務員考試麗江市法檢系統資格復審公告
麗江市法檢系統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關于公布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相關人員名單及后續工作安排的公告》及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規定,現將麗江市法檢系統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的對象
報考麗江市法檢系統職位且進入資格復審環節的考生。進入首輪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請登錄云嶺先鋒網云南省公務員招錄專欄(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查詢。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9:00-18: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法院系統: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4028辦公室(地址:麗江市古城區雪山路196號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綜合審判樓四樓)
檢察院系統:麗江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干部人事辦公室(地址:麗江市古城區玉雪大道278號麗江市人民檢察院主樓三樓309室)
四、資格復審內容及要求
(一)資格復審工作嚴格按照《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定執行。
(二)考生須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
2.筆試準考證:一式兩份,資格復審合格蓋章后1份報考者持有,1份留存審核單位。
3.畢業證、學位證:畢業證原件、學位證原件。
4.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原件。社會在職人員不必填寫在校期間的學習成績。
5.報名推薦表:所在學校或者單位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原件。2024年畢業的請填寫適用于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的表格,其余人員填寫適用于社會在職人員的表格,未就業人員所在單位黨組織對考生綜合評價由黨組織所在村(社區)填寫。
6.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報考限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證書職位的考生須提供相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的考生,須提供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單。
7.檔案存放證明:報考限應屆畢業生招考職位的2022、2023年畢業生,還須提供原畢業學校或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檔案存入時間須在2024年2月底以前。
8.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9.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具體所需證明材料請考生對照《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云南省2024年公務員考試錄用招考簡章》。相關文件、筆試準考證、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可從考錄專題網頁下載、打印。所有資格復審的證明材料,請考生提前準備1份彩色復印件,備注“此件與原件一致”,并簽名寫上日期,按手印。
(三)資格復審原則上要求報考者本人親自到場,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場的,可以由考生簽署委托書,請他人代為進行資格復審。如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本人自動放棄。
(四)資格復審時出現因人員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人員遞補,遞補2批次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員組織進行面試。面試及后續考錄環節不再遞補。
(五)資格復審遞補時間截止至2024年4月19日。
五、其他
(一)請廣大報考者認真及時閱讀通知、公告及所有相關文件,知曉政策規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原因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將貫穿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全過程,在任何招錄環節出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單位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二)資格復審及面試等后續工作相關信息將發布在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門戶網站(yn.ljzysfgk.gov.cn)、麗江市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www.lijiang.jcy.gov.cn)。
(三)資格復審及后續工作期間,可能會通過撥打考生報名期間預留電話、發送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務必保持通信暢通,如因無法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其他未盡事宜按《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等相關規定執行。
聯系電話:0888-5162603(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0888-5396060(麗江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麗江市人民檢察院
2024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