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民政廳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自治區民政廳所屬事業單位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自治區民政廳所屬事業單位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名,具體事宜如下:
一、單位簡介
(一)自治區民政康復中心隸屬自治區民政廳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規格相當縣(處)級,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主要職責:負責開展困難群體醫療救助、教育研究等工作;負責實施民政部、自治區有關醫療救助項目;承擔全區搶險救災的醫療救護工作;對外提供醫療衛生服務。
(二)自治區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隸屬自治區民政廳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規格相當縣(處)級,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主要職責:負責實施國家、自治區困難群眾和低保對象救助政策和標準;負責對城鄉各類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負責各地上報委托辦理的相關社會救助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監督;負責建立社會救助對象的信息共享平臺等工作。
(三)自治區地名標準化中心隸屬自治區民政廳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規格相當縣(處)級,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主要職責:負責開展新疆境內地名管理,指導全疆各地加強地名工作,加強地名研究及推進研究成果應用,草擬制定地名標準,加強新疆地名檔案庫建設和管理。
(四)自治區福利彩票發行中心隸屬自治區民政廳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規格相當縣(處)級,經費實行自收自支管理,主要職責:負責新疆境內福利彩票事業的規劃、建設、管理、發展和監督,組織發行福利彩票,籌集福利彩票公益金。
二、招聘崗位
見《自治區民政廳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崗位條件的應聘者均可報名。
四、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專業知識、執業資格及工作能力;
5.身體健康,具備適應本職工作的身體條件;
6.符合崗位所需的年齡條件,35周歲及以下為1983年10月31日后出生;40周歲及以下為1978年10月31日后出生。
7.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和要求。
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已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單位及組織人事部門不同意與應聘人員解除人事關系(聘用合同關系)的;
4.參加“5%人才儲備編制”、“特崗教師”等招聘考試工,已簽訂服務協議未滿服務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五、招聘方法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xjrs.gov.cn/)、新疆民政網(http:// www.xjmca.gov.cn)發布招聘信息。信息發布期限為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8日。
(二)網上報名及繳費
1.網上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新疆民政網,認真閱讀“公告”、“職位情況表”等,了解招聘職位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如考生不按照職位條件要求報名考試,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其中的1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信息必須一致。
(2)報考者登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市場網上報名系統(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選擇相應的報考單位。
(3)注冊填寫報考者基本信息及報考志愿。
(4)上傳藍底或白底1寸證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進入下一程序)。
(5)網絡報名及繳費時間(均為北京時間,下同):
2019年10月31日10:30--2019年11月8日北京時間下午18:00截止(休息時間除外)。
(6)報考人員均須按照招聘公告發布規定的時間,通過支付寶網上銀行繳納筆試相關費用(不按要求繳費人員不能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參加筆試)。繳費成功人員請牢記你的繳費訂單號,以便核對繳費情況。
(7)下載打印《報名表》2份,資格審查時攜帶備用。(注意:繳費成功,即為報名確認,所報崗位及個人基本信息不能再進行改動)。
(8)2019年11月12日起上網打印準考證,2019年11月17日進行筆試,考試科目、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9)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咨詢電話:0991-4606779
2.報考人員對專業、學歷等資格條件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有疑問的,可查閱國家教育部門最新版本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目錄網絡連接(見附件2)
3.應聘同一崗位,應聘人員與招聘人數之比應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后,可調整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4.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一切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報考人員所填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5.資格審查定于筆試結束后進行,時間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試
公開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專業技術崗位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管理崗位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1.筆試
(1)筆試試卷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命制,卷面滿分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綜合知識、職業能力、分析和寫作能力。
(2)筆試時間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下同)及相關證件原件到準考證制定的地點參加筆試。
(3)筆試加分條件及要求:
a.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
b.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c.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d.符合上述多項加分條件者,不累計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及資格審查時提供相關資歷證明材料。
因個人原因,符合加分條件,沒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條件,加分且入闈面試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4)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報考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通過資格審查的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相同占面試入圍名額,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入圍面試者,一同入圍面試。
(5)由自治區民政廳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新疆民政網向社會公布筆試成績、面試入圍人員、時間和地點及注意事項。
2.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側重考察計劃組織能力、創新應變能力、決策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和人際溝通能力等。
(2)面試前一日,入圍面試人員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當日,入圍面試人員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
(3)面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于面試前3天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新疆民政網進行通知。應聘人員攜帶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在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面試。
(4)面試滿分100分,在考試總成績中按60%折合計算。面試考官不少于7人,由新疆民政廳及外單位派駐考官組成。面試結束后,成績當場公布。
(5)按招聘崗位及人數1:1及以下比例進行面試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招聘下一環節。體檢入闈人員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6)因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面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未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筆試、面試總成績相同者,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總成績最高者進入體檢環節。
面試結束后,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新疆民政網向社會公布面試成績、總成績、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及注意事項。
(四)體檢
按照招聘職位與面試合格人員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體檢人員,由自治區民政廳人事處統一組織在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未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申請復查的,由自治區民政廳另選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復查,有明確結論的只能進行一次復查。復查結果為最終結果。因體檢不合格或自行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可按報考同一招聘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考察
1.自治區民政廳成立考察組,對應聘者進行全面考察。著重考核應聘者的政治表現、思想認識、遵紀守法、道德品行等情況。應聘者應提供畢業院校或原單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間思想政治表現材料,并加蓋學校或單位公章;提供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2.應聘者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凡不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或有證書造假者,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應聘者如系留學回國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根據總成績依次遞補。
(六)公示
經自治區民政廳黨組研究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將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新疆民政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
(七)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額按總成績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應聘者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自治區民政廳報到,逾期報到者,視為放棄。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一)招聘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新疆民政網及時進行公告。
(二)報考人員必須提交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及時關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新疆民政網發布的考試相關公告,以防錯過相關考試時間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被聘人員配偶工作調動、子女就學、住房等問題,招聘單位均不予解決。
(五)為增強招聘工作的透明度,由自治區紀委監委駐人社廳紀檢監察組、民政廳機關紀委全程監督此次招聘。
自治區紀委監委駐人社廳紀檢監察組:0991-3689636;
民政廳機關紀委:0991-8525195。
(六)職位咨詢電話
自治區民政廳人事處:0991-2879093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自治區民政廳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
1:自治區民政廳所屬新疆靜寧醫院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覽表.xls(下載)
2:國家教育部門最新版本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目錄網絡連接.doc(下載)
自治區民政廳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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