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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
http://m.ssrtes.com 2018-03-20 20:17 來源:新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8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政策解答
一、報考條件
1.報考人員對職位條件有疑問時該如何解決?
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如對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等有疑問的,請直接與職位表中公布的招錄機關(單位)電話聯系咨詢。
2.報考資格有關時限要求?
報考人員涉及政治面貌、學歷、學位、戶籍、基層服務項目時間、服務期限、婚姻狀況,外語水平、計算機水平相關工作經歷和各項資質(資格)條件、工人、農牧民從業時間的,均以2018年3月23日(含當日)為限。
3.報考自治區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公務員)應當具備什么條件?
⑴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2年3月23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段按此推算);
報考地(州、市)職位和自治區區級機關職位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非在職)的,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
報考縣鄉機關職位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非在職)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
⑵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⑶具有良好的品行;
⑷具有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⑸具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經國家、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含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取得的軍隊院校畢業證書);
⑹符合報考職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⑺具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非在職)是指?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非在職)是指通過全日制學習方式取得相應學歷。
5.自治區公務員招錄對象是指哪些人員?
⑴1.新疆戶籍高等院校畢業生或新疆生源高等院校畢業生;
⑵新疆普通院校的內地生源畢業生;
⑶在新疆服務的大學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和大學生“村官”(服務期限為1年的須滿8個月及以上,服務期限為2年的須滿16個月及以上);
⑷駐疆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或子女;
⑸新疆縣(市、區)、鄉鎮基層公務員、工作人員配偶或子女;
⑹新疆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
⑺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⑻全國“雙一流”工程院校和新疆12所本科院校符合條件的2018年應屆畢業生經高校黨組織推薦均可報考選調生。報考條件詳見《職位表》。
6.疆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人員是否可以報考?
疆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人員可以選擇《職位表》備注欄
中注明“面向全國”的職位報考。
7.面向“工人”招考的專項職位的資格條件?
報考面向工人專項職位的,須為技工學校畢業,且具有中等企業生產一線3年以上工作經歷;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等同于中專、大專、本科學歷。
8.面向“農牧民”招考的專項職位的資格條件?
報考“農牧民”專項職位的是指在農業種植、養殖、農畜副產品加工、農資經營和畜牧業等生產一線從事農牧業生產滿3年及以上的人員。
9.招考職位中基層工作經歷的要求?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10.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⑴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⑵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⑶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⑸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⑹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⑺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11.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計劃、“西部計劃志愿者”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如何認定?
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須提供由地(州、市)以上組織部門出具的證明;
參加“三支一扶”人員計劃項目的,須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
參加“西部計劃志愿者”項目的,須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材料在資格審查時與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資格審查部門審核。
12.對于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定向職位有哪些要求?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時間累計不滿服務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優惠政策,不得報考相應的定向職位。
1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就讀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業單位工作,應如何認定?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就讀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就讀和工作時間不計入服務期;其在村工作時間累計不滿一個服務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優惠政策,不得報考相應的定向職位。
14.不能報考范圍?
不能報考的人員范圍(涉及時限的均含試用期):
⑴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⑵自治區大學生基層培養鍛煉“天池計劃”人員;
⑶在公務員考錄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處理尚未滿處理期限的人員;
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⑸錄用后未按規定時間到崗或錄用后因故取消公務員錄用資格未滿3年的人員;
⑹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公務員服務期內辭職未滿3年的人員;
⑺有《2018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簡章》附件中“人民警察報考職位說明”所列情形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職位;
⑻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15.公務員考錄對公務回避的規定?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報考人員與參加招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員之間有親屬關系以及其他可能影響考試利害關系的,須及時報告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要求進行公務回避。
16.報考年齡如何界定(均含當日)?
35周歲及以下的,為1982年3月23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間出生;
30周歲及以下的,為1987年3月23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間出生;
25周歲及以下的,為1992年3月23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間出生。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非在職)人員報考年齡可以適當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為1977年3月23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間出生。
縣、鄉機關職位要求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非在職),報考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為1972年3月23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間出生。
17.2018年考錄專業目錄有什么變化?
為便于考生選擇報考,取消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制定的《專業目錄》,各級各類機關招考職位專業要求統一歸口到國家教育部門的學科專業目錄。
18.國家教育部門學科專業目錄的有關情況和考生報考注
意事項?
國家教育部門學科專業目錄是高等教育工作的基本指導性
文件之一,是設置和調整專業、實施人才培養、安排招生、授予學位、指導就業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以下簡稱《目錄》)為例:
該《目錄》在12個學科門類下設置92種專業類、506個專業。
報考時,報考人員須按照畢業證注明的專業全稱,對應《目錄》中專業類和專業類下設專業,查詢公務員招錄《職位表》,選報符合自身條件的職位。
19.國家教育部門學科專業目錄網址鏈接?
⑴研究生目錄
《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網址:
http://old.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834/201005/xxgk_88437.html
《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網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moe_834/201103/t20110308_116439.html
《關于增設網絡空間安全一級學科的通知》網址:http://www.moe.gov.cn/s78/A22/A22_gggs/A22_sjhj/201511/t20151127_221423.html
⑵本科目錄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及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網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1034/s3882/201209/t20120918_143152.html
⑶專科目錄
《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及其《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網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7/moe_953/201511/t20151105_217877.html
《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6年增補專業網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7/s7055/201609/t20160906_277892.html
《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7年增補專業網址:http://www.moe.gov.cn/jyb_xxgk/s5743/s5745/201709/t20170906_313674.html
⑷補充目錄
《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補充專業目錄》網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7/moe_743/201612/t20161202_290707.html
20.報考專業條件如何確定?
專業條件按照國家教育部門統一發布的學科專業目錄審核認定。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其畢業證書的專業全稱如實填報。
⑴選報職位要求專業類的,若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部門專業目錄專業類,但畢業院校可提供符合專業類的證明,則視同為符合選報職位條件。
⑵選報職位要求專業類下設具體專業的,其相似相近專業網上報名期間經招錄機關(單位)認定備案,則視同為符合選報職位條件。
21.輔修第二專業人員怎樣報考?
具有高校、國家承認學歷的雙專業學歷證書(畢業證書),其中一個專業符合招考職位要求的,可以報考。
輔修第二專業具有學歷證書(畢業證書)或專業證書的,可用輔修學歷證書或專業證書報考。
僅取得相關專業的學位證書(無學歷證書或專業證書)的,則不符合職位學歷要求。
職位條件對學位有要求的,按照職位要求執行。
22.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須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除需提供《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資格審查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資格審查部門審核。
23.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怎么理解?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須持有經國家、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含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取得的軍隊院校畢業證書)。
24.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有什么要求?
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高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并在其報考職位錄用公示前提交職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
如期畢業但因助學貸款未能還清暫未取得畢業學歷(學位)證書的,在本人報考職位錄用公示前須提交助學貸款證明及畢業證明,并在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及時向報考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報備。
按照自治區關于高校畢業生施行三年擇業期的有關規定,2015年、2016年、2017年經國家普通高校考試入學的畢業生在擇業期內,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視同為應屆高校畢業生。
25.職位表戶籍要求如何界定?
職位表中沒有備注戶籍要求的,是指新疆戶籍(生源)考生選擇報考;職位表備注欄標注某地戶籍的,是指具有當地戶籍(含當地兵團下轄市戶籍)的考生選擇報考;備注欄標注“面向全國”的,是指具有中國國籍的考生均可報考。此外,高等院校畢業生集體戶籍視同當地戶籍。
26.關于生源的有關要求?
生源是指在當地具有高中學籍,并從當地考入各類高校的人員。
新疆普通高校畢業的內地生源畢業生,可選擇報考面向全國、新疆戶籍(生源)職位和戶籍不限(不作特殊要求)的職位。
27.中共預備黨員能否報考要求中共黨員的職位?
中共黨員包括中共預備黨員。
二、報名方式
28.報名、繳費時間(北京時間)?
報名時間:2018年3月23日10:30-29日18:30
繳費時間:2018年3月24日10:30-30日18:30
29.報名方式?
網絡報名:
⑴下載《公告》、《簡章》和《職位表》,選報適合自身條件的職位;
⑵登陸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報名系統;
⑶按照報名系統提示,如實填報個人信息;
⑷根據考生填報個人信息,報名系統會自動對照、提示考生個人情況是否符合選報職位資格條件;
⑸報名系統自動將個人報考情況提交其選報招錄機關(單位)進行資格初審;
⑹初審是否通過系統會自動提示;初審不通過的考生可在報名時間內重新選報職位。
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的黨群機關、政法機關職位和具體要求詳見《招考簡章》附件內容。
30.注意事項?
⑴為倡導誠信報考,考生選報職位一經確定、系統提示報名成功則不可更改,并將自動阻止其身份證號另行注冊,請考生慎重選報職位。
⑵為防止報名后期網絡擁堵影響報考,請考生根據《公告》、《簡章》和《職位表》要求,結合自身條件,及早選定報考職位、填報個人信息、提交報名系統。
三、筆試
31.筆試題本答題要求有哪些?
筆試題本統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維吾爾語言文字命制。
考生可以按照選報職位要求,選擇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或維吾爾語言文字答題。
32.筆試公共科目《申論》試卷是否分級命制?
按照國家關于分級分類科學考錄的總體要求,自治區對縣(區、市)及以上機關、鄉鎮機關職位筆試公共科目《申論》試卷分級命制。
33.參加筆試考試的要求?
考生須按準考證注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
證件不全的,不得進入考場。
34.如何查詢考試成績?
5月底,報考人員可憑本人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登錄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查詢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和本人是否入闈面試等有關情況。(具體時間另行公布)
35.筆試雷同試卷甄別鑒定?
閱卷結束后,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委托國家專業機構對試卷進行雷同鑒定,判定為雷同試卷的考生,抄襲者和被抄襲者均取消考試成績,并視情進行違規處理。
36.如何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確定筆試合格最低分數線,并對南疆四地州和全疆五、六類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單獨劃定筆試合格最低分數線。
37.《漢語基礎知識》有什么要求?
筆試選擇使用維吾爾族語言文字答題的考生須參加《漢語基礎知識》考試。
38.法官助理招錄政策有何要求?
面向社會公開招錄法官助理。報考法官助理的人員應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取得相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其中,報考烏魯木齊市及所轄區(除烏魯木齊縣)、克拉瑪依市及所轄區人民法院、烏魯木齊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烏魯木齊鐵路運輸法院和石河子市人民法院的漢族考生應持有法律職業資格A類證書,使用維吾爾語言文字、哈薩克語言文字、蒙古語言文字、柯爾克孜語言文字參加司法考試的少數民族考生可放寬到C類證書;報考其他地區法院法官助理職位人員應持有法律職業資格C類以上證書(職位表中對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有特殊要求的以備注條件要求為準)。
以上免考范圍不含參加全國司法考試試點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特殊管理C證人員。
四、考試考務費用
39.報名、筆試費多少?
根據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報名費15元,筆試費每科40元,由參加筆試的報考人員承擔。
40.享有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減免費用?
對享有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原件、復印件),經筆試所在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確認后,辦理減免部分筆試費用的手續。
41.面試費用?
面試費40元,由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承擔。
42.體檢費用?
體檢費由體檢醫院收取,按照體檢醫院的標準執行,由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承擔。
五、資格審查
43.資格審查部門有哪些?
資格審查是根據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網絡報名信息和所持證明材料的確認、審核。
⑴自治區區級機關及垂直管理單位負責本機關、本系統職位的資格審查。
⑵烏魯木齊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負責鐵路運輸法院系統職位的資格審查。
⑶各地(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本地(州、市)黨群系統職位(含人民法院職位)、行政機關職位的資格審查。
44.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在規定的時間內,面試入闈人員須持下載的《報名表》、準考證以及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和招考職位需要的其他證件原件、復印件到指定的資格審查地點參加審查。
⑴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
⑵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團委)證明和志愿服務證書。
⑶大學生“村官”需提供地(州、市)以上組織部門證明。服務期未滿的“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證明;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期滿服務證書。
⑷自治區縣(市、區)、鄉鎮基層公務員、工作人員的配偶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復印件,及縣(市、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縣(市、區)、鄉鎮公務員、工作人員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
自治區縣(市、區)、鄉鎮基層公務員、工作人員的子女須縣(市、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
⑸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中,人事管理權限在縣(市、區)組織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須提供縣(市、區)組織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教育系統工作人員須提供同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⑹駐疆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須提供結婚證、身份證以及現役軍人所在師(旅)級及以上部隊干部或軍務(警務)部門出具的現役軍人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現役軍人的子女須提供身份證、現役軍人所在師(旅)級及以上部隊干部或軍務(警務)部門出具的現役軍人證明、現役軍人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⑺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須提供援疆干部證明、結婚證或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⑻新疆戶籍人員配偶或子女須提供相關人新疆戶籍證明、結婚證或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⑼報考面向工人職位的人員除提供職位要求的材料之外,還須提供技工院校畢業證書、企業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和在生產一線工作滿3年及以上證明材料。
⑽報考面向農牧民職位的人員除提供職位要求的材料之外,還須提供戶籍所在鄉(鎮)黨委或政府出具的在農業種植、養殖、農畜副產品加工、農資經營、畜牧業等生產一線從事農牧業生產滿3年以上的證明材料。
六、體能測評
45.關于體能測評的具體要求?
報考各級各類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須按要求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體能測評只進行一次。
凡因身體等各種原因不適宜參加體能測評項目的(如孕期人員、傷病期間人員以及身體不宜進行劇烈運動的),不適合報考人民警察職位。
七、體檢
46.體檢如何組織?
由自治區和各地(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到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
47.體檢標準是什么?
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詳見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務員局網站)等規定組織實施。
報考各級各類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
48.對體檢結果如果有疑問,應該如何處理?
根據國家人社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規定,招錄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提出復檢要求。其中,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的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自治區、各地(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安排報考人員進行復檢。
49.體檢復檢的有關要求?
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50.報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體檢注意哪些事項?
報考公安機關(含特警)、森林公安機關職位和法院職位的報考人員體檢須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其中,報考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建筑工程、安全防范技術、排爆、警犬技術、醫學、心理矯正、獄政管理、司法行政管理、教學等職位的考生,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不合格。
請報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認真閱讀《招考簡章》有關內容,并注意相關要求,結合自身條件選擇報考。
八、錄用
51.公示期滿后,是不是就可以正式錄用了?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擬錄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查實影響錄用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公示期滿后,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錄用人員自行解除與原單位之間簽定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否則不予錄用。
52.公示期滿后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多久能夠上崗?
公示期滿后,按照公務員主管部門逐級審核、審批、錄用的程序,由招錄機關通知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到崗。
53.錄用后是否要去南疆支教?
按照自治區黨委統一部署,新錄用公務員除政法編制的人民警察、南疆四地州鄉鎮公務員、選調生外,均須安排到南疆農村幼兒園支教一年。
九、補錄
54.公務員招錄有補錄嗎?
公務員招錄工作基本完成后,根據公務員隊伍建設需要,對職位空缺、分級分類考試需要補充人員的空缺職位,按照“一次筆試成績,年內有效使用”的方法,適時發布公告開展補錄工作。
十、違紀違規處理
55.公務員招錄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應當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和招錄機關的安排。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和不誠信行為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其中:
⑴報考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
⑵報考者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⑶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不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
⑷違紀情節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
⑸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一、注意事項
56.公務員錄用考試有考試大綱嗎?
為便于考生復習備考,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編撰、發布了
《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公安專業科目考試大綱》。
57.公務員錄用考試有指定教材和培訓機構嗎?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公務員局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公務員考試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公務員考試的培訓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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