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公安局招考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2021年公開招考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工作通知
按照天津市2021年公開招考公務員工作的統一安排,我局定于5月16日(周日)至18日(周二)組織資格復審合格考生進行體能測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集合地點
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南門(地址:西青區精武鎮陳臺子路88號)。
二、集合時間
(一)5月16日上午7點30分前
報考人民警察四、人民警察十三、人民警察十五、人民警察二十、人民警察二十八、人民警察三十三、人民警察四十一等7個職位的全體考生。
(二)5月16日上午9點30分前
報考人民警察五、人民警察十二、人民警察十四、人民警察十八、人民警察二十五、人民警察三十一、人民警察三十二等7個職位的全體考生。
(三)5月17日上午7點30分前
報考人民警察一、人民警察二、人民警察六、人民警察十六、人民警察十九、人民警察二十一、人民警察二十六等7個職位的全體考生。
(四)5月17日上午9點30分前
報考人民警察八、人民警察九、人民警察十、人民警察二十四、人民警察二十七、人民警察三十四、人民警察三十七等7個職位的全體考生。
(五)5月18日上午7點30分前
報考人民警察三、人民警察十七、人民警察三十、人民警察三十五、人民警察三十六、報考人民警察三十九、人民警察四十等7個職位的全體考生。
(六)5月18日上午9點30分前
報考人民警察七、人民警察十一、人民警察二十二、人民警察二十三、人民警察二十九、人民警察三十八等6個職位的全體考生。
三、體能測評內容
男子: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女子: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
體能測評采取單項淘汰方式進行,凡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測評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和《關于轉發中組部公務員二局〈關于同意調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的復函〉的通知》(公政治傳發〔2020〕2號)執行。
四、相關要求
(一)考生需攜帶用于網上資格復審的全部材料:
1、網上下載打印的本人報名表(須本人簽字)、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學歷和學位證書(本科及以上全部證書)的復印件,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下載的學位《認證報告》。
國外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教育學歷,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成績單翻譯件的復印件。
2、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所在院校開具的在學證明(需注明可在2021年12月底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證書)。
3、報考2021年應屆畢業生要求職位的考生,符合《報考政策指南》第九條“屬于(或可視為)2021年應屆畢業生”所規定三種情形的證明材料。
4、報考人民警察十七、人民警察二十、人民警察二十三考生的退役士兵證復印件。
請考生按照上述順序裝訂審核材料,并在體能測評現場按要求交與工作人員。
(二)考生需攜帶筆試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體能測評。
(三)考生需攜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及黑色簽字筆或鋼筆1支。
(四)考生需著體能測評所需的運動服和運動鞋。
(五)考生要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的調度指揮,不得在考試現場使用任何通訊工具。
(六)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視為自動放棄。
(七)考生抵達考試現場后,請送行車輛及人員盡快駛離,避免造成交通擁堵。
(八)因考試時間較長,請考生自備足夠的飲用水及早、午餐。
(九)考生除身份核驗及體能測評期間,在考點內需全程佩戴口罩。
(十)考生應于參加體能測評前14天(5月16日參加體能測評:5月2日至5月15日,5月17日參加體能測評:5月3日至5月16日,5月18日參加體能測評:5月4日至5月17日)申請天津健康碼,并下載打印《考生健康卡及承諾書(體能測評)》,如實填寫后,在參加體能測評時上交。
進入體能測評的考生應認真閱讀并參照《天津市2021年公開招考公務員面試考生防疫與安全須知》做好防疫和自身健康管理。對于刻意隱瞞病情或者不如實報告發熱史、旅居史和接觸史,以及在考試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考生應動態關注我市疫情防控措施調整,避免因政策調整延誤考試。
請考生見此通知后,務必于2021年5月11日(周二)下午18點前,通過互聯網電子郵箱回復確認信函,回復的郵件標題為:報考職位+姓名+報名序號+身份證號。郵箱地址:tjgazk2021@163.com。
特此通知。
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1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