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巴中法院系統(tǒng)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2019年巴中法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jù)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關于2019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和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公務員考錄面試、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川組錄〔2019〕96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規(guī)定,現(xiàn)將2019年巴中法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資格復審對象:按照《公告》和《通知》規(guī)定,根據(jù)考生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按照3:1的比例要求,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2020年1月2日—1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資格復審遞補時間:2020年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ㄈ┵Y格復審地點: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人事處903辦公室(巴中市江北大道西段74號)。
(四)資格復審需攜帶的證明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本人到場,并準備以下材料:
1.《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貼上照片)。
2.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畢業(yè)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職位)原件及復印件。
4.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qū)W生證上專業(yè)及學歷層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yè)等情況證明)。
5.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6.委培生、定向生須出具原委培、定向單位的同意報考手續(xù)。
7.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應出具教育部相關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8.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和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合格者,發(fā)給面試通知書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期間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遞補以電話方式通知,凡因通訊不暢而無法取得聯(lián)系的,視為自動棄權,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其他事宜
1.按有關規(guī)定,資格復審合格后面試時須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
2.考生報名時所留電話聯(lián)系方式如有變化,請及時將新的聯(lián)絡方式告知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聯(lián)系電話:0827—5817903。
附件:2019年巴中法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