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涼山州委政研室(改革辦)選調機關工作人員2人公告
中共涼山州委政研室(改革辦) 2019年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加強機關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和人崗相適的原則,中共涼山州委政研室(改革辦)面向全州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名額
州委政研室(改革辦)二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工作人員2名。
二、選調對象
全州范圍內符合選調條件的在編在崗公務員。
三、選調條件
(一)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勤奮敬業,品行端正。
2.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在縣市黨委辦公室、政府辦公室從事文稿寫作或全面深化改革工作2年以上經歷的可放寬2歲(1981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4.有較強的公文寫作、政策研究、語言表達和溝通協調能力。
5.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同時符合最低服務年限規定。
6.近五年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7.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沒有違紀違法行為。
8.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9.符合公務員回避規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新錄用公務員尚在試用期內的。
4.按照國家、省、州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由州委政研室(改革辦)統一組織實施,按照發布選調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討論決定、公示和轉任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選調公告。本次選調公告和成績等相關事宜在涼山州人事考試網和州委政研室門戶網站發布。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報名時間:2019年10月 9日至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由報考者本人到州委政研室政治科(州委大門正對面3樓)報名,不得代報。
(三)資格審查。由州委政研室負責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需本人攜帶以下材料參加資格審查: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2.《中共涼山州委政研室(改革辦)2019年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2份(貼照片),需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黨組(黨委)、縣(市)組織部同意并簽字蓋章;
3.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份,2002年以后畢業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后,按網頁上相關提示打印含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近期2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3張及同版jpg格式電子照片;
5.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編制卡復印件(由人事檔案管理單位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鮮章)2份。
6.具有2年及以上縣(市)黨委辦公室、政府辦公室從事文稿寫作或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經歷的,需出具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鮮章證明。
7.全國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專用《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2份(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鮮章)。
8.由所在單位出具的近五年來年度考核等次證明(需所在單位加蓋鮮章)。
9.在報名截止前,未能提供相關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四)考試
1.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考試成績計算公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筆試開考比例為5:1,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州委組織部同意可適當放寬,最低不低于3:1,仍未達到開考比例,削減或取消選調名額。
3.筆試
①筆試科目:綜合知識測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綜合分析能力、公文寫作能力等),卷面滿分100分。
②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③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④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4.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領取面試通知書及面試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試當天,考生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按照面試通知書上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正常進行。
(五)考察。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3名(差額1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實地考察后,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察情況,研究確定體檢人選。
(六)體檢。體檢在指定醫療機構進行。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七)討論決定。根據考察和體檢情況,州委政研室(改革辦)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擬選調人員。
(八)公示和轉任。州委政研室(改革辦)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報州委組織部審批,辦理轉任手續;對反映影響選調的問題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調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報考或選調資格。
(二)有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選調工作紀律,在任一環節中發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行為的,追究當事人的有關責任。
(三)考察、體檢、公示各環節出現缺額是否遞補及遞補次數,由州委政研室(改革辦)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3865320
監督電話:3865675
以上公告由中共涼山州委政研室(改革辦)負責解釋。
中共涼山州委政研室(改革辦)
20119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