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
2025年泰安市泰山區面向全國引進50名急需緊缺人才公告
http://m.ssrtes.com 2025-04-16 16:36 來源:泰山區人民政府
2025年泰安市泰山區面向全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公告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助力全區傳統優勢產業和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高質量發展,決定面向全國引進一批急需緊缺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數量及范圍
(一)引進數量
引進急需緊缺人才50名,詳見《2025年泰安市泰山區面向全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崗位計劃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二)引進對象
1.國內外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畢業的博士研究生;
2.國內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畢業的碩士研究生;
3.第二批“雙一流”建設高校畢業的全日制本科學歷學位人員。
二、報名人員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在30周歲以下(1994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40周歲(1984年4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5.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2.泰山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被開除黨籍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處罰對象的;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學歷學位及專業等相關要求:
2025屆高校畢業生及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書的,可采取“承諾+容缺”方式,允許先行參加考試,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學歷學位證書,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不予聘用。非2025屆高校畢業生須于2025年4月22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和《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研廳函〔2019〕1號)文件精神,自2016年12月1日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考試招生執行相同政策和標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報名人員應具有符合崗位專業要求相對應的學位證書。
三、報名流程
報名在統一時間內按照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等流程進行。報名人員在網上報名前,須認真閱讀公告全文。報名人員在人才引進期間的表現,將作為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5年4月22日9:00至4月24日16:00
查詢時間:2025年4月22日11:00至4月25日16:00
報名人員登錄泰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dtaishan.gov.cn/)進行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填報的信息必須真實、全面、準確。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4月24日16:00后,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報名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報名人員的姓名、證件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
(二)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25年4月22日11:00至4月25日16:00
報名人員可在網上提交(修改)報考信息2小時后至2025年4月25日16:00前登錄報名網站,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報名人員對報名初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4月25日16:00前向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不在規定期限內反映的,視為對初審結果無異議。網上初審是根據報名人員網上填寫的信息進行初步審核,網上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引進條件的最終依據。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1001崗位只設面試環節,不設開考比例;其他崗位設筆試、面試環節,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引進人數或取消引進崗位。核減和取消引進計劃的情況,在泰山區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布。
(三)資格審查
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選派專人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引進工作的全過程。在引進工作任一環節中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名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5年泰安市泰山區面向全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
(2)二代居民身份證。
(3)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其中2025屆高校畢業生(含符合教育部辦公廳教研廳〔2016〕2號和教研廳函〔2019〕1號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錄取且2025年畢業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未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的,還需提交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延遲提交材料承諾書》(見附件2);
與國(境)內2025屆高校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還需提交《延遲提交材料承諾書》(見附件2);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但未獲得教育部門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報名的,還需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和《延遲提交材料承諾書》(見附件2)。
(4)在職人員報名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名介紹信》(見附件3)或已解除勞動(聘用)合同證明,按時出具確有困難的,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可在體檢階段提交,并提交《延遲提交材料承諾書》(見附件2)。報名前本人應充分了解知曉有關法律法規或所在單位及有關主管部門關于是否允許報考、離職的相關規定。
(5)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以面試資格審查公告為準。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其中1001崗位僅設面試環節,不設開考比例。
(一)筆試
筆試滿分為100分,內容為綜合應用寫作。筆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報名人員請隨時關注泰山區人民政府網站有關公告,并保持電話暢通。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
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由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崗位引進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二)面試
面試的方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名人員中,按照開考比例,根據引進崗位和引進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并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引進計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前在泰山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面試資格審查公告。面試人選未按規定時間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面試資格造成的空缺,從本崗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泰山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面試設定合格分數線為70分。
1001崗位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其他崗位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1001崗位報名人員出現成績并列的,進行加試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其他崗位報名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成績仍相同的進行加試。如需組織加試另行公告。
五、體檢
體檢按照先體檢后考察的順序等額組織。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體檢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所有體檢項目檢查完畢后,主檢醫師認為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做出判斷的,體檢人員要服從主檢醫師的安排,做進一步檢查。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體檢結論7日內申請復檢。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對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報名人員進入考察范圍。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同時,按照干部人事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考察工作小組根據考察情況作出考察結論。考察環節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泰山區人民政府網站面向社會公示,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不存在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屬實且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1)引進人才與區人才工作服務中心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首次就業人員試用期1年,非首次就業人員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2)引進人才聘用后,由區委統一安排到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急需崗位跟班鍛煉,時間1年(含試用期)。跟班鍛煉期滿,由組織部門統一組織考核,并綜合考慮表現情況、專業背景等因素,安排到區直事業單位工作。
(3)一經聘用,5年內非經干部主管單位推薦,不得報考或調出。
八、其他
本次人才引進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報名人員應及時關注了解網站發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報名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對存在不誠信情形的報名人員,納入泰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庫。
本次人才引進發布的公告、崗位計劃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別、本基數。
政策咨詢電話:0538-8265668
咨詢時間:2025年4月22日至4月25日
上午8:30—11:30 14:00—17:30
附件:
中共泰安市泰山區委
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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