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東臨沂沂南縣紀委派駐機構和縣委巡察機構遴選10人公告
2019年沂南縣紀委派駐機構和縣委巡察機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沂南縣紀委縣監委工作力量,根據工作需要及編制空缺情況,經研究,擬于近期面向全市公開選調10名工作人員充實到沂南縣紀委縣監委派駐機構和縣委巡察機構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條件和選調范圍
(一)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政治立場堅定、黨性觀念強,公道正派、敢于堅持原則,自律意識強、熱愛紀檢監察工作。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碩士以上學位的,年齡在37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公務員身份或群團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中的行政人員(不含參公事業身份人員),擔任科員級職務。
4.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選調生報考的要符合上級關于選調生管理的有關規定。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與沂南縣紀委縣監委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人員;與沂南縣縣管干部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未經組織審核同意或推薦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影響期限未滿的;新錄用人員試用期未滿的;與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簽訂最低服務年限協議、截至2019年10月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轉為選調生后的選調大學生村官截至2019年10月尚未滿5年服務年限的(含到村任職時間);有夫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同時選調;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范圍
在全市各縣(區)縣(區)級及以下機關中在職在編并擔任科員及以下職務的公務員和群團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中的行政人員(不含參公事業身份人員)。報名范圍不含中央、省、市垂直管理單位在全市各縣(區)工作的人員。
二、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個人報名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需提供材料:①《2019年沂南縣紀委縣監委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②《誠信承諾書》;③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④《干部檔案專項審核專用干部任免審批表》(如有《干部檔案專項審核認定表》、組織調查報告,需同時提供)、《公務員登記表》、近三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干部檔案管理部門公章);⑤單位推薦函及干部家庭成員信息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⑥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電子版);⑦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報名時以上紙質版材料一式兩份,同時提供第1、5、6項材料的電子版。報名表電子版命名為報名人員姓名加身份證號(名字中間不加空格),電子版照片命名為報名人員身份證號。報名時請務必將所需提供材料按照上述順序排列并分成一式兩份上交。
報名時間為2019年8月14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報名地點為沂南縣政府院內東側沿街樓2樓會議室。
(二)資格審查
報名時進行現場審核,由報考人員本人攜帶相關報名材料到考選機關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貫穿考選全過程,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報考資格。若遴選數量與報名人員比例不足1:3,相應核減遴選數量。
(三)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憑居民身份證到報名處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三、能力測試
報名人選資格審核后,采取筆試和面試進行能力測試,滿分均為100分。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考選人數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
四、考察與體檢
(一)考察
能力測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測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能力測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
(二)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在指定醫療機構進行。
五、公示、試用和辦理調動手續
根據選調人選能力測試總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在一定范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員,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間,不轉移組織人事關系。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六、選調工作紀律
在選調工作中弄虛作假、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違背誠信承諾等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聯系電話:3222859 19853911035
本簡章由沂南縣委組織部、沂南縣紀委縣監委機關具體組織實施,未盡事宜由沂南縣委組織部、沂南縣紀委縣監委機關負責解釋。
沂 南 縣 委 組 織 部
沂南縣紀委縣監委機關
2019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