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德州禹城市巡察辦等11單位考選26人公告
禹城市巡察辦等11單位考選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更好的促進工作開展,依據《禹城市市直部門考選工作人員辦法(試行)》(禹人社【2018】17號)規定,根據有關單位實際需求,現面向禹城市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公開考選26名科級以下工作人員(詳見附件1),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選條件和范圍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身體健康。
(二)市直部門工作人員工作須滿1年,鄉鎮公務員鄉鎮工作須滿5年,鄉鎮事業人員鄉鎮工作須滿3年(計算時間均截至2019年6月19日);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四)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3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任職回避規定及考選職位(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考選:
(一)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二)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選辦法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考選,面試成績100分。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方式。
報名時間:6月24日--6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
禹城市人社局二樓干部科(205房間)。
具體辦法和要求:
1.個人報名與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需登錄禹城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uchengshi.gov.cn/)下載《禹城市巡察辦等11單位考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如實填寫,現場報名時須攜帶一份《禹城市巡察辦等11單位考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資格審查所需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如應聘人員因報名信息填寫不完整或有不實之處,后果由本人承擔。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考選主管部門取消本次報考資格。
2.資格審查時應提供的材料、
對應試人員的資格審查將貫穿考選工作的全過程。報名應試人員,須按應試職位(崗位)條件,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禹城市巡察辦等11單位考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及本人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驗證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及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無固定格式,內容詳盡即可,需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考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履行職位(崗位)職責所要求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三)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參加考察人員名單。考選工作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按照1:1.5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選主管部門和考選單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考選職位(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
(四)辦理調配手續
根據面試成績和考察情況,市人社局按照考選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擬錄(聘)用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錄(聘)用人員實行六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間工資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經考選單位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調配工作管理權限,分別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辦理調配手續。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工作。對因未形成有效競爭而核減或取消的職位(崗位),確屬工作需要急需工作人員的,經市委組織部、編辦、人社局集體研究,可從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中擇優選派,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調配手續。
三、紀律要求
禹城市市直部門干部考選工作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考選公告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干部考選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令4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35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組織領導
此次公開招聘由市委組織部、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堅持公開、公正和公平原則,接受社會監督。對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嚴肅查處。
咨詢電話:0534-7365928
附件1、禹城市巡察辦等11單位考選工作人員職位(崗位)表.xls
附件2、禹城市巡察辦等11單位考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中共禹城市委組織部
中共禹城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禹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