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海省檢察機關職位現場確認加分通知
關于報考2022年青海省檢察機關職位現場確認加分有關事宜的通知
各位報考檢察機關職位的考生:
根據《青海省2022年公開考錄公務員公告》,對父母有一方現在省內六州工作(或現戶籍在六州)滿3年的漢族子女考生實行加分政策。現就符合加分政策的漢族考生現場確認加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要求:
鑒于當前全國疫情防控形勢仍然復雜嚴峻,根據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報考檢察機關崗位現場加分審核考生需主動出示“兩碼”(健康碼、行程碼)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48小時是指采樣時間至前往現場審核時間,紙質、電子版均可)。健康碼異常、行程碼帶星號、未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者不得進入審核現場。
二、現場確認加分范圍
報考青海省公開考錄公務員人民檢察院系統職位符合加分政策的漢族考生。
報考青海省人民檢察院公開考錄司法輔助人員(檢察官助理、司法輔助人員)不進行此項加分。
三、時間
2020年3月16日-3月22日(休息日除外)。未按規定時間要求進行現場確認的不予加分。
四、地點
西寧市城西區虎臺二巷檢察官學院一樓大廳(尕晉娃抓面斜對面)
五、報送材料要求
(一)符合父母有一方現戶籍在六州且滿3年加分政策須提供以下材料 :
本人身份證、考生及父母的戶口簿。由于戶口簿更換無法證明確切落戶時間或考生戶口與父母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須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考生提供的戶籍證明中必須寫清父(母)、考生身份證號、父(母)在何地落戶時間滿多少年,與考生是何關系。考生提供的父母居住、久居何地或無遷移的證明不能視為加分依據。考生所在村委會或鄉鎮政府出具的落戶、久居或居住滿××年的證明也不能視為加分依據。
(二)符合父母有一方現在省內六州工作加分政策須提供材料:
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父(母)在省內六州ΧΧ單位工作的證明。工作證明中須寫清父(母)身份證號、父(母)何時參加工作,在ΧΧ地區的ΧΧ單位連續工作滿多少年。工作證明須由原工作單位出具(原工作單位合并、撤銷、破產的,由原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出具),并加蓋原工作單位、主管部門、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考生戶口與父母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須提供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關系的證明。父(母)在企業工作的除提供工作證明、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關系證明外,還須提供父(母)在六州繳納養老保險連續滿ΧΧ年的證明。
(三)工作年限和落戶時間的計算時間截止2021年3月7日;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報送的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根據公告規定,此次加分中考生應提供父母有一方現在省內六州工作或現戶籍在六州的加分證明,因此考生往次的加分證明不能視為此次考試加分的依據。證明中如有涂改,請在涂改處加蓋公章。
(四)父(母)戶籍已遷出六州或父(母)已退休的漢族考生不在此次加分范圍內。
(五)考生本人不能到現場加分,需委托他人代辦加分事宜的,須提供委托書及雙方身份證原件,否則不予辦理。
(六)考生需簽署誠信承諾書。考生提供的加分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進入下一考錄環節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計入考生個人誠信檔案。
聯系電話: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0971-6328564
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2022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