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海海南州公務員考試(含人民警察)漢族考生現場加分通知
關于海南州2020年公開考錄公務員(含人民警察)漢族考生現場加分有關事宜的通知
報考海南州職位的相關考生:
根據《青海省2020年公開考錄公務員公告》和《青海省2020年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考錄人民警察公告》要求, 對父母有一方現在省內六州工作(或現戶籍在六個自治州)滿3年的漢族子女考生實行加分政策。現就符合加分政策的漢族考生現場確認加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現場審核加分范圍
報考海南州職位符合加分政策的漢族考生。(各級法院、檢察院職位除外)
二、現場審核加分時間
2020年7月23日至31日(7月25日至26日除外)。
三、現場審核加分地點
海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海南州人事考試中心)。
四、報送材料要求
(一)符合父母有一方現戶籍在六州且滿3年加分政策須提供以下材料:
考生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及父母的戶口簿。考生提供父母居住、久居何地或無遷移的證明、考生所在村委會或鄉鎮政府出具的落戶、久居或居住滿××年的證明等均不能視為加分依據。
(二)符合父母有一方現在省內六州工作加分政策須提供以下材料:
考生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及其父(母)在省內六州ΧΧ單位工作的證明。工作證明中須寫清父(母)身份證號、父(母)何時參加工作,在ΧΧ地區ΧΧ單位連續工作滿多少年。工作證明須由原工作單位出具(原工作單位合并、撤銷、破產的,由原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出具),并加蓋原工作單位、主管部門、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考生戶口與父母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須提供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關系的證明。父(母)在企業工作的除提供工作證明、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關系證明外,還須提供父(母)在六州繳納養老保險連續滿ΧΧ年的證明。
(三)工作年限和落戶時間的計算時間截止2020年7月13日;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報送的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考生還需提供《2020年海南州公開考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現場加分考生誠信承諾書》(見附件),請考生提前下載打印填寫并按手印,承諾書一式兩份,考生1份,加分審核機構1份。
五、其他事項
(一)父(母)戶籍已遷出六州或父(母)在六州已退休的漢族考生不在此次加分范圍內。
(二)考生本人不能到現場加分,需委托他人代辦加分事宜的,必須填寫委托書,否則不予辦理。
(三)考生提供的加分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資格。
附件1.加分證明材料樣式
附件2、委托書
附件3、2020年海南州公開考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現場加分考生誠信承諾書
中共海南州委組織部
2020年7月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