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北州剛察縣人民檢察院招聘臨聘人員6人公告
剛察縣人民檢察院招聘臨聘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剛察縣人民檢察院擬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臨聘書記員,1名網絡管理員。為切實做好剛察縣人民檢察院招聘工作,確保招聘工作的客觀公正,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實行公開報名、嚴格考核、統一面試、擇優聘用。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修養和職業操守;
(三)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四)戶籍:剛察縣戶籍,食宿需自理;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過行政記過、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被立案審查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曾被勞動教養的;
6.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調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
7.其他不適合在檢察院工作的情形。
三、崗位設置及條件
1.崗位信息:臨聘書記員5名,網絡管理員1名,招聘人員為非正式合同制工作人員。
2.學歷要求:2019年8月20日之前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
3.年齡要求: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公歷1984年12月30日至2001年12月30日期間出生)。
4.臨聘書記員要求為法律類、漢語言與文秘類,網絡管理員要求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
四、招聘方式
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擇優招聘。
五、實施步驟
(一)公告發布:
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6日在走進藏城剛察、剛察縣人民檢察院公眾號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時間、方式、地點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1月6日至1月12日工作日,報名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30-17:30。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3.報名地點:剛察縣人民檢察院秘書辦公室,聯系人:馬秀梅,聯系電話:0970-8652559,18009706785。
4.資格審查: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學籍驗證報告、其他相關技能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準備近期彩色免冠小2寸同底照片2張(含電子版)并現場填寫《聘用人員報名登記表》,資格審查由剛察縣人民檢察院辦公室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三)考核、面試程序
1.剛察縣人民檢察院辦公室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不列入考核對象。
2.經審核,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進行筆試,筆試時間為2020年1月14日,筆試地點為剛察縣人民檢察院五樓會議室,筆試主要考核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分值為100分,筆試總成績占考試總成績60%。筆試工作由剛察縣人民檢察院統一組織實施。
3. 筆試結束后按1:3比例進入面試,達不到比列則取消或降低相應的招聘崗位。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40%。面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協助剛察縣人民檢察院完成,具體面試事項由剛察縣人民檢察院辦公室另行通知。
4.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
(四)擬聘用人員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
1.擬聘用人員公示
面試結束1個工作日內,由剛察縣人民檢察院辦公室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擬招聘人員,經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在走進藏城剛察、剛察縣人民檢察院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遇末位面試成績同分的情況,由剛察縣人民檢察院辦公室辦按照職位條件擇優確定公示對象。
2.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經政審合格(政審事宜由剛察縣人民檢察院辦公室另行通知),由剛察縣人民檢察院辦公室辦理聘用手續。
六、待遇及其他
1.招聘人員均為編制外聘用,統一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試用期為3個月(包括在勞動合同期內),試用期工資為1800元/月,試用期內如發現招聘人員不符合剛察縣人民檢察院聘用條件的,剛察縣人民檢察院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試用期滿后基本工資為2200元/月,并參照相關政策規定,辦理工傷保險。
3.招聘人員實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可予續聘,考核不合格不再續聘;因政審不合格、自己放棄聘用、解聘等情況造成空缺的,由剛察縣人民檢察院辦公室在參加考試的人員中擇優錄取或另行招聘。
七、本公告由剛察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剛察縣人民檢察院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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