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海省人民法院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關于報考2019年青海省人民法院職位資格復審有關事宜的通知
報考人民法院系統(tǒng)職位的各位考生:
根據(jù)《青海省2018年公開考錄主任科員以下職位公務員公告》,經研究,現(xiàn)將資格復審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1.資格復審時間:7月9日-7月17日(節(jié)假日除外)。
2.資格復審地點:請所有報考人民法院職位且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到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532辦公室進行資格復審,地址為西寧市城北區(qū)柴達木路159號(乘坐4路、26路、104路等公交車在西杏園站下車)。
3.資格復審所需材料:請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從公務員考試報名系統(tǒng)中下載打印《青海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審核表》(一式兩份),同時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明、準考證、退役證(只限退役士兵)以及與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4.報考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海東市中級人民法院、果洛州中級人民法院的考生,除攜帶本通知第3項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相關證明材料。
5.報考“面向大學生村官”等職位的“四類”人員還需提供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原件。
6.未取得畢業(yè)證的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學歷證明中須注明姓名、身份證號、學歷教育類別、學歷層次、所學專業(yè)及何年何月何日可取得畢業(yè)證書。學歷證明須加蓋所在學校公章,加蓋科系公章的證明不予認可)。
7.獲取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認證報告。
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試錄用資格。
聯(lián)系電話: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0971-6165203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9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