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
青海試用期未滿的新提拔領導等7類人員不得借調
http://m.ssrtes.com 2017-12-03 09:01 來源:青海日報
原標題:試用期未滿的新提拔領導干部 等7類人員不得借調
為進一步嚴肅組織人事紀律,完善人事管理制度,穩定縣(市、區、行委)以下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力量,我省進一步規范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借調范圍以及程序,明確試用期未滿的新提拔領導干部等7類人員不得借調。
根據相關通知精神,我省明確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借調人員具體范圍,規定試用期未滿的新提拔領導干部,縣、鄉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在分配崗位工作不滿2年的新考錄選調生,在報考單位工作不滿3年的新考錄(招聘)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組織選派承擔重大專項工作且任務未完成的等7類人員不得借調,限制基層教育、衛生、環保、農林牧水等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的借出,確保基層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明確借調工作具體程序,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主管部門作為審批機關,負責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借調手續的審核辦理。省直機關單位借調副縣級以上干部、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或縣以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報經省級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市州、縣(市、區)從下級單位借調工作人員,須報經市州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主管部門審核批準。
明確借調工作各項紀律,借調期間,借調人員因用人單位管理不嚴出現兩頭空掛、違法亂紀等現象的,除嚴肅處理借調人員外,視情節輕重追究用人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責任。對借調工作中弄虛作假、未批先借、違規借調等行為,從嚴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