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永寧縣紀委監委選調公務員公告
永寧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充分適應派駐紀檢監察體制改革需要,進一步加強永寧縣紀委監委機關及派駐機構干部隊伍建設,優化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結構,提高紀檢監察工作質量和水平,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調永寧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
永寧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10名。
二、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黨政群機關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二)選調工作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熱愛紀檢監察事業;
2.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3.取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35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或黨組織正在培養的發展對象;
6.崗位條件:具有漢語言、文秘、計算機或法律、偵查、審計、財會、經濟等專業知識;具有黨政辦公室、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宣傳或紀檢監察、公安、檢察、法院、司法、審計、財經等工作經歷的。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條件特別優秀的,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酌情考慮適當放寬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入選調范圍:
1.與永寧縣紀委監委機關、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及巡察機構干部有夫妻、直系血親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曾受過黨政紀處分尚在影響期內的人員;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5.其他不宜選調的情形。
三、選調程序和辦法
(一)發布公告
在永寧電視臺、永寧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nxyn.gov.cn/)、永寧縣黨建網(http://www.nxynzzb.gov.cn/)、“風清永寧”微信公眾號上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
1.公開選調采取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
2.報名時間、地點:2019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雙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在永寧縣紀委監委信訪室報名(永寧縣寧和北街73號紀委監委南辦公樓一樓信訪室)。報名咨詢電話:0951-8011297。
3.報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人員自行下載填寫《永寧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永寧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資歷量化表》(見附件),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并加蓋單位黨組織印章。
4.報名需提供材料:報名人員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或公務員錄用審批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加蓋組織或人事主管部門印章,并簽署“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報名表》《資歷量化表》(一式三份);近三年受表彰獎勵情況相關證明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紅底彩色照片3張。
(三)資格審查
永寧縣紀委監委在收到報名者提交的《報名表》、《資歷量化表》及相關材料后,現場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在《報名表》相應位置簽署意見;對不符合條件或填報信息不完整、提供證明材料不全的,向報名者一次性告知。資格審查將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一旦發現資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資格。
(四)確定考察人選
采取資歷量化和面試的方式確定考察人選。
1.資歷量化(20%):根據《資歷量化表》所列指標,計算報名人員的資歷量化總分(百分制)。對提供佐證資料原件進行審查,如提供虛假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2.面試(80%):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名者的基本素質及適應選調崗位要求的專業水平和能力。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實施,采取現場抽簽確定序號、逐一面試的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評分。
面試結束后,按比例計算報名者總成績。即總成績=資歷量化總分×20%+面試成績×80%。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根據成績從高到低按選調人數與考察人數比例1:1.5確定考察人選,若達不到規定比例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適當降低考察比例。
(五)考察
組成考察組,采取廣泛聽取意見、查閱干部檔案、核實身份證明材料等方式進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作出考察結論。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名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群眾公認度、與公開選調崗位的適應程度、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遵紀守法的情況。
(六)確定選調人選
考察結束后,根據每個考察對象的綜合情況,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按選調人數1︰1的比例,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七)體檢
永寧縣紀委監委負責組織擬選調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八)辦理調動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正式選調人員,由縣編辦及相關部門按組織程序及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調動手續。體檢不合格的,向報名者本人說明情況,并從選調人選中篩選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組織領導
永寧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在縣委領導下進行,成立永寧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由縣紀委監委會同縣委組織部、縣編辦、縣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
五、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要自覺遵守選調工作的有關規定,對提交信息、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有弄虛作假者,經查實后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二)從事選調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選調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辦事。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對工作中的違紀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選調過程堅持信息、過程、結果公開,公布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監督。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永寧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報名電話:0951-8011297(縣紀委監委信訪室)
傳 真:0951-8021297
電子郵箱:nxynjw@163.com
監督舉報電話:0951-12388 8014222(縣委組織部干部室)
中共永寧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2019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