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興安盟科右中旗部分旗直機關(單位)考調19人公告
科右中旗部分旗直機關(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發(fā)現一批優(yōu)秀年輕干部,解決用人實際需求。經研究,決定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加強部分旗直機關(單位)工作力量?,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調職位
本次計劃考調工作人員共19名,其中:旗紀委監(jiān)委機關所屬廉政教育中心5名;旗紀委監(jiān)委機關所屬紀委監(jiān)委綜合保障中心6名;旗委辦公室2名;旗委組織部2名;旗委組織部所屬干部人事檔案中心2名;旗鄉(xiāng)村振興局所屬扶貧資產管理中心2名。具體職位詳見附件《2021年科右中旗部分旗直機關(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考調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人員范圍
1.科右中旗各蘇木鎮(zhèn)在編在崗的公務員、事業(yè)編制人員;科右中旗部分旗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事業(yè)編制人員(納入報考范圍的具體單位由資格審查單位負責掌握,并答復報考人員)。
2.高考生源地為科右中旗,在旗外工作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事業(yè)編制人員。
3.不具有科右中旗戶籍,在旗外工作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或事業(yè)編制人員,有意愿到科右中旗工作的優(yōu)秀干部也可報考。
4.自治區(qū)、盟垂直管理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的也可報考。
(二)報考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工作能力強、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廉潔自律、遵紀守法。
2.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文稿寫作能力和調查研究能力。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符合考調職位要求的專業(yè)條件。
6.近2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考調
1.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4.尚在新錄用(聘用)試用期內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在編在崗的科級干部或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上職級干部。
7.與所報考單位領導干部構成任職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與網上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內容和要求如下:
1.報名時間為2021年11月2日--11月10日(每個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報考者須按要求填寫《2021年科右中旗部分旗直機關(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請登錄科右中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報名表),報名表所在單位意見欄內須加蓋單位公章,所在單位同意的方可報考。
3.報考旗紀委監(jiān)委職位的,現場報名地點為科右中旗黨政辦公樓1號樓131房間;報考旗委辦公室、旗委組織部、旗鄉(xiāng)村振興局職位的,現場報名地點為科右中旗黨政辦公樓1號樓118房間。通過網上報名的,將報名表掃描為PDF格式,發(fā)送至指定郵箱(報考旗紀委監(jiān)委的:kyzqjwzzb@163.com;報考旗委辦公室、旗委組織部、旗鄉(xiāng)村振興局職位的:kyzqzzbgbz@163.com),電話確認后,即為報名成功。
4.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報考者身份需符合干部管理有關政策規(guī)定。報考者應仔細閱讀考調公告,所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guī)范。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工作全過程,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取消考調資格。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與報名同步進行,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11月11日下午17:30。初審合格的,不能改報其他職位,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
(三)開考比例
報名截止后,資格初審合格的報名人數與擬考調職位人數的比例達到4:1的職位方可開考。達不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相應減少公開考調職位數或取消。被取消的職位,報名審核通過人員,可在11月12日8:30-17:30改報其他職位。
(四)領取筆試準考證
報名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發(fā)放《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報考者無故不得缺席考試各環(huán)節(jié)。
四、考試
(一)筆試
筆試試卷統(tǒng)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制卷,考生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對不按規(guī)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1.筆試科目與內容
筆試科目為一科,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主要測試報考者應知應會的基礎知識、政策理論水平、文字綜合能力方面的素質,滿分為100分。筆試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參考書目。
2.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以《筆試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為準,筆試地點在科右中旗巴彥呼舒鎮(zhèn)。考生憑《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筆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
3.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3日內在旗紀委監(jiān)委、旗委組織部公布。
(二)資格復審
1.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參加資格復審人數與實際考調人數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按比例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
2.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本人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公務員(參公)登記表復印件、事業(yè)單位聘用審批表復印件等材料,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由旗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考調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guī)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出現空缺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依次遞補進行資格復審。
5.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在旗紀委監(jiān)委、旗委組織部公布。
(三)面試
1.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者,發(fā)放《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攜帶《面試通知書》及有關證件參加面試。《面試通知書》上注明面試的時間、地點、需要攜帶的證件及面試須知等。
2.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為10分鐘,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試卷統(tǒng)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制卷,考生使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對不按規(guī)定語言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四)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各環(huán)節(jié)計算成績時,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總成績在旗紀委監(jiān)委、旗委組織部公布。
五、考察
面試結束后,面試人選全部進入考察范圍,并按照報考者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序。總成績僅作為確定考察人選的依據,不作為最后確定考調人員的唯一依據。
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派出考察組(每組2名以上工作成員)進行考察,同一職位的考察人選由同一考察組進行考察??疾靸热葜饕ㄕ嗡刭|、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以及報考條件的真實性??疾旃ぷ魍怀稣螛藴?,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注重了解道德品行,強化專業(yè)素養(yǎng)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工作作風和廉政情況??疾觳扇€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干部人事檔案、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旗委組織部對考察對象的干部人事檔案進行審核,重點審核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公務員(參公)登記表》《事業(yè)單位聘用審批表》等內容。
因考生自愿放棄考察或其他原因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六、確定體檢人員
根據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和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要求,按體檢人數與考調人數1:1的比例,由用人單位集體討論研究決定,在考察人選中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由考調單位負責,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承擔。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考調資格。
進入體檢的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考調資格,由用人單位在該職位考察人選中確定遞補體檢人員,組織體檢。
七、確定擬考調人員
用人單位根據體檢結果,確定擬考調人員,報旗委組織部備案。
八、公示、崗位考察期
擬考調人員在科右中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考調的,進入崗位考察期;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考調資格。
擬考調人員在用人單位的崗位考察期為3個月??疾炱跐M,用人單位對其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考調資格,回原單位工作。在公示、考察期階段出現缺額的,在考察、體檢合格人員范圍內擇優(yōu)確定考調人員,并進行公示和崗位考察。
九、辦理相關手續(xù)
考察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人員調動手續(xù)。
十、其他
(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全過程,在考調的任何階段發(fā)現考生不符合考調條件、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考調資格。報考人員在考調過程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成績無效、取消考調資格、通報批評處分等處理。
(二)公開考調工作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及其他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三)在公開考調工作所有環(huán)節(jié)中,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填寫的個人聯(lián)系方式務必保持暢通,若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在遞補、考察以及通知其他事項時無法聯(lián)系其本人,按報考人員自動放棄處理。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以本次考調名義舉辦的各類培訓、輔導班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五)原具有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的擬考調人員,考調到事業(yè)崗位并辦理調動手續(xù)后,身份不再保留。
(六)本次考調由旗紀委監(jiān)委對考調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對違反紀律者,按有關規(guī)定嚴格追究相關責任。
(七)本公告由旗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及報名電話:0482-4129246(旗紀委監(jiān)委)
0482-4128282(旗委組織部)
中共科右中旗委員會組織部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