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內蒙古交通運輸廳所屬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及面試公告
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所屬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面試公告
各位考生:
現將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所屬事業單位2019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9年12月16日-12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二、資格復審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公路路政執法監察總隊9樓會議室(呼和浩特市玉泉區鄂爾多斯大街石東路6號)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一)《報名登記表》(登錄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自行打印)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一式兩份。
(二)本人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2019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之前持加蓋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應聘“項目人員”崗位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及服務項目旗縣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納入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日常管理的“儲備人才”,須提供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下發的儲備文件以及2年服務期間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還須提供自治區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機關或參公單位含已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或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
(六)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以各單位《崗位需求表》為準。
以上所需證件或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留存)。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環節。應聘人員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導致面試名額出現空缺的,由招聘單位從該崗位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未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進行等額遞補,最多遞補3次,并將結果向自治區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要將自己面試時所使用的語種在面試通知書上注明,并向復審工作人員說明登記備案。應聘“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面試必須用漢語作答;應聘其他崗位的人員可用漢語作答,也可用蒙語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不能混用。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應聘人員所填聯系電話應保持暢通,聯系方式變更的請及時與本人所報考的單位聯系。資格復審環節如有其他事項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報名網站。
四、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須攜帶《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面試。
(二)面試定于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2日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書要求為準,未在規定時間到面試指定考場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四)面試時不得著行業或特殊職業制服,不得佩戴特殊標記配飾。
(五)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的最低合格分數線為其所在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五、資格復審咨詢電話
(一)內蒙古自治區公路路政執法監察總隊所屬各支隊:0471-5964657/6968053。
(二)內蒙古自治區公路局:0471-6950901。
(三)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管理局:0471-6967929。
(四)內蒙古自治區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局:0471-6536761。
(五)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0471-6968595。
(六)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培訓中心:0471-6550407。
(七)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信息中心:0471-3825339。
(八)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職業資格中心:0471-6965859。
資格復審監督電話:0471-4953172。
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2019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