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內蒙古婦幼保健院招聘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院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院2019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方案》文件要求,現將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院行政樓2樓會議室(呼和浩特市公園東路6號)
二、 資格復審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資格復審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一)考生本人須攜帶近期一寸正面彩色照片3張和《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本科畢業證、學位證,碩士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博士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019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之前持加蓋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所有學歷教育階段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醫師資格證、執業證、職稱證、規培證原件及復印件;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二)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三)在參加資格復審時,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報考的證明。應聘人員故意隱瞞工作經歷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四)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以我院公布的《崗位表》中“崗位招聘條件”為準。
以上所需證件和證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留存1份)。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五)資格復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環節。對應聘人員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面試名額出現空缺的,由醫院從該崗位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未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進行遞補。
(六)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要選擇自己面試時所要使用的語種“蒙古語”或“漢語”,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不能混用,并在《面試知情告知書》簽字確認,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七)應聘人員所填寫聯系電話須保持暢通,聯系方式變更的請及時與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院取得聯系。
(八)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應聘者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九)資格復審環節如有其他事項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報名網站。
三、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已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須攜帶招聘單位發放的《面試準考證》和身份證(或護照)參加面試。
(二)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面試指定考場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面試時間:7月30日(具體時間見面試準考證)
(四)面試地點:標準化面試考場,內蒙古自治區轉業軍官培訓中心(中山路與錫林路十字路口東100米團結巷2號)
(五)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六)面試成績的計算方法:面試滿分為100分。對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醫院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或達到其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評委組)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節。面試合格分數線設定為60分。
(七)面試時原則上一律著正裝,不得著行業或特殊職業制服,不得佩戴帶有特殊標記的佩飾。
(八)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九)本次招聘我院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及資料,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提醒應聘者謹防受騙造成損失。對于散播虛假信息擾亂招聘秩序者,醫院將依據法律追究其責任。
(十)未盡事宜按《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院2019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方案》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