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醫療保障局聘請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50人公告
吉林市醫療保障局關于聘請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的公告
為加快推進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深入打擊欺詐騙保行為,維護醫保基金安全,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吉林市醫療保障局決定面向社會聘請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請方式和數量
采取自愿報名、資格審核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選聘50名社會監督員。
二、報名時間
2021年7月10日至2021年7月15日
三、報名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誠實守信,公道正派;
(二)熱心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工作,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觀察分析問題的能力;
(三)堅持原則,公正廉潔,實事求是,了解社情民意,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自愿接受醫療保障部門指導,自愿參加醫療保障基金監督工作,具備與履行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工作職責相適應的時間、精力和健康狀況等條件;
(五)有醫保、醫藥、IT、統計、法律、財務、行政管理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工作經驗者予以優先考慮,在任或曾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者優先考慮。
(六))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被相關部門列入失信名單尚未完成信用修復的人員,不能聘用為社會監督員。
四、主要工作職責
吉林市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受吉林市醫療保障局聘請,主要包括以下工作職責:
(一)監督吉林市本級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參保人員醫療保障基金的結算、使用情況,對其違反服務協議或醫療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通過有關程序向吉林市醫療保障局反映溝通。
(二)監督吉林市醫保行政部門、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醫療保障基金管理、經辦服務、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情況,對其違反法律法規、工作紀律和有關管理規定的行為,通過有關程序向吉林市醫療保障局相關監督機構反映。
(三)參與吉林市醫療保障局組織的各類醫療保障基金監督活動。
(四)接受吉林市醫療保障局授權監督的其他事項。
五、報名方式
有意報名者,可直接下載《吉林市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報名表》,將該表相關信息填寫完整后,電子版發送至報名電子郵箱:
jlsybj2021@163.com
,咨詢電話:64805723。
六、審核確定
報名結束后,將由市醫療保障局組織資格審核,公平公正地確定最終人選。
七、聘請期限
吉林市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聘期為一年。期滿后,根據工作實際、個人意愿等情況,經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聘。
吉林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