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延邊延吉市人民法院選調執行司法輔助人員公告
2019年延吉市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執行司法輔助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加強延吉市人民法院審判執行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精神,面向全州公開選調執行司法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全州各級機關單位中已經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二、選調計劃
2019年延吉市人民法院共計劃公開選調執行司法輔助人員10名。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勤奮敬業,業績突出,群眾公認,有志投身法院事業;
3.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學專業;
5.近3年內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2016年以來);
6.具有能夠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新錄用公務員到招錄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轉任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2019年延吉市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執行輔助人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9年9月23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報名地點:
延吉市人民法院南門2樓大廳
(三)報名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通過司法考試需提供法律職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3.《延吉市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執行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
4.報考所需的其他文件或證明材料;
5.電子版1寸紅底證件照(像素約295×413,格式JPG),用身份證號碼命名。
(四)報名要求
報考者應仔細閱讀選調職位條件要求,所填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資格。報名人員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報名表應加蓋本單位公章。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延吉市人民法院依據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
(六)準考證發放
考生準考證由延吉市人民法院負責發放,發放時間為10月11日至1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發放地點為延吉市人民法院南門2樓大廳。
(七)面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地點為準。
(八)開考比例
本次公開選調不設開考比例。
五、選調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考生面試順序通過現場抽簽決定,考官現場打分,成績現場公布,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六、體檢
體檢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擬選調人選資格,并在該崗位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延吉市人民法院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選調人選資格,并在該崗位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選調人選,在延吉新聞網(http://www.yanjinews.com/)及延吉法院網(http://yjsfy.chinacourt.gov.cn/)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錄用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調人員,由延吉市人民法院按程序辦理相關調動、任職等手續。
十、紀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資格;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選調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選調資格的,均取消選調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十一、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延吉新聞網網站(http://www.yanjinews.com/)為本次選調考試的工作網站,有關考試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在網站發布,請注意查詢。
咨詢電話:0433-2586416
中共延吉市委組織部 延吉市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