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白山市地稅局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白山市地稅局關于做好2018年招錄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為做好2018年全省地稅系統招錄公務員工作,定于近期組織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一)面試考生資格復審時間:5月21日—5月23日(周一至周三),工作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二)遞補人選資格復審時間:5月24(全天)-25日(截至11:30)
二、資格復審單位、地點
資格復審單位:吉林省白山市地方稅務局 人事科(7樓,719房間)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渾江區長白山大街2986號(江北外國語學校西側)
三、資格復審聯系人
白山市地方稅務局人事科
仲老師 0439-5018016
金老師 0439-5018056
李老師 0439-3388070
高老師 0439-5018090
四、資格復審需要攜帶的資料
進入面試的考生,按照資格復查的有關要求,本人攜帶以下資料:
(一)非應屆畢業生需要攜帶的資料
1.筆試準考證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學歷驗證報告(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可下載)兩份(可打出一份復印一份),即:《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驗證碼);
(注:不是學籍證明或學信證明,是需要在網站輸入畢業證編碼花費2元錢打印的學歷驗證報告。)
5.報考職位資格條件中要求:有戶籍要求的,須攜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戶口首頁及本人信息頁)。
(二)應屆畢業生需要攜帶的資料
1.筆試準考證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jlgwy.net網站)下載并填寫《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報名推薦表》,正反面打印,需加蓋印章(按照表的要求蓋章并簽字),原件一份;
5.報考職位資格條件中要求:有戶籍要求的,須攜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戶口首頁及本人信息頁)。
五、其他說明的事項
(一)以上資料,除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或學生證原件返回本人,其他資料按順序裝訂后交審核單位存檔,請考生自行保存好準考證(面試等其他招錄環節需要攜帶準考證)。
(二)請考生在公務員招錄各個環節保持電話暢通,避免聯系不上影響本人錄用,如變更聯系方式請及時通知資格復審聯系人;對因特殊原因無法取得聯系的考生我們會做好聯系記錄,上報省局存檔備查。
(三)特殊情況說明
1.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經查實確屬虛假信息報名情況,上報省公務員管理局,記入公務員報考誠信檔案。
2.如考生畢業證(或推薦表)的專業與招錄專業不符,是由:因院校專業設置原因,有學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一專業證明材料,并由考生寫出情況說明(應有“如情況與事實不符責任自負”字樣)后,先進行面試,待進入考核環節后進一步核實,根據核實結論再行確定。
3.關于提供不了電子注冊備案表的考生,“無教育部門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但可提供國家承認學歷證明的,由該考生寫出情況說明(應有“如情況與事實不符責任自負”字樣)后,附:能提供其學歷的學籍證明或其他證明資料,先進行面試,待進入考核環節后進一步核實,根據核實結論再行確定。”
六、考生本人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白山市地方稅務局
2018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