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峽江縣民生實事工程安排方案
峽江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峽江縣2020年民生實事工程安排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經縣政府決定,重點圍繞就業和創業、社會保險等八個方面,聚焦群眾煩心事、堵心事、揪心事和難點、痛點、堵點,集中辦好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50件實事。
一、就業和創業
1.進一步擴大就業。全縣城鎮新增就業1800人,確保有就業能力的零就業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大力開發就業扶貧專崗,力爭全縣開發崗位1000個,為殘疾人購買公益性崗位28個、“農家書屋”管理崗位80個,有效提升貧困勞動力就業率。
2.加快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3260人,其中省內轉移2400人。
3.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完成職業技能提升培訓3100人次以上(其中培訓殘疾人30名),提升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促進擴大就業。
4.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選派“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15名,財政安排生活補助。
5.加大企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完成新增創業貸款擔保基金任務,新增發放創業擔保貸款8200萬元,其中扶持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占貸款總數60%以上,到期貸款回收率在95%以上。
二、社會保險
6.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7.進一步擴大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6.5萬人,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78萬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4300人。
8.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一、二級)、城鎮支出型貧困家庭等困難群體,由縣財政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標準代繳保費。對60周歲以上的參保人按每人每月105元標準發放基礎養老金;對65周歲以上80周歲以下的參保人由縣財政按每人每月3元提高基礎養老金,對80周歲以上的參保人由縣財政按每人每月6元提高基礎養老金。同時,對符合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的人員及時開展資格審批、參保繳費和待遇發放工作,縣財政安排資金用于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補貼。
9.落實失業保險政策。失業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萬人,繼續落實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政策和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政策。
10.提高工傷保險長期待遇水平。按照國家規定,適度調整因工致殘人員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和護理費。
11.為老年人辦理人身意外保險。為60周歲以上城鄉特困老年人、重點優撫對象和70周歲以上所有老年人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三、撫恤和社會救助
12.提高城鄉低保保障標準和財政補差水平。將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標準提高65元、達到705元,財政月人均補差水平提高40元、達到450元;將農村低保月人均保險標準提高85元、達到470元,財政月人均補差水平提高40元、達到325元。
13.提高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將城鎮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提高80元,達到每人每月915元。將農村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標準提高110元,達到每人每月615元;分散供養標準提高110元,達到每人每月510元。將農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員供養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915元。
14.對困難群眾及時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及時發放價格臨時補貼,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需要。
15.開展城鄉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服務工作。特困失能人員照料護理補助標準每人每月1200元,特困半失能人員照料護理補助標準每人每月300元。
16.提高各類困難群體財政補助標準。提高上世紀60年代精簡退職老弱殘職工月人均救濟補助標準和城鎮大集體困難企業未參保退休職工、手工聯社大集體企業未參保退休職工、未參保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月人均養老生活補助標準,具體按省、市標準執行。
17.提高企業軍轉干部等人員生活補助標準。提高企業軍轉干部和1953年底前參軍后在企業退休的退役士兵生活補助標準,進一步落實企業軍轉干部醫療專項救助政策;調整企業退休的參戰退役士兵生活補助標準;對符合規定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助。
18.提高撫恤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根據國家標準,落實殘疾軍人、三屬人員、60周歲以上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以及居住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18周歲之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恤金待遇且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等人員的撫恤補助待遇;提高在鄉老復員軍人、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的參戰退役人員、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
19.改善殘疾人照顧服務。幫助殘疾人實施精準康復服務,改善殘疾人生活條件,基本完成確需的建檔立卡重度殘疾人家庭的無障礙改造。按照省財政補助人數,為16周歲以上有長期照料護理需求的建檔立卡貧困重度失能殘疾人提供照護和托養服務。
20.做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服務工作。對具有本縣戶籍或有效居住證,有康復需求和診斷明確的0—7周歲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實施基本康復訓練、輔助器具適配等救助,其中康復救助重點保障對象實現應救盡救,除省財政的補助外,不足部分由縣財政兜底保障。
21.統一城鄉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將農村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提高10元,達到每人每月60元;將農村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提高20元,達到每人每月70元,實現城鄉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統一。
22.實施臨時救助(特別救助)制度。對重大疾病、重度殘疾、自然災害、教育費用和突發性意外事件造成的支出型貧困家庭給予臨時救助。
23.提高城鄉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將機構養育孤兒和城鄉散居孤兒的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提高150元,分別達到每人每月1350元和950元。建立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按與孤兒保障標準相銜接的原則確定補貼標準,按每人每月950元發放基本生活補貼。
24.關愛農村留守兒童。把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推動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建設,為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提供臨時監護照料、心理輔導、農庭監護監督和家庭教育等多方面服務,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
25.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發展。對符合規定的農村互助養老之家給予不少于2萬元/個獎補資金。加快巴邱老年養護院項目建設,進一步提高養老服務能力。
26.推進惠民綠色文明殯葬改革。積極倡導和推行節地生態安葬,完善殯儀館、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殯葬公共服務設施并加強后續管理,繼續對縣域內“三沿六區”散埋亂葬進行綜合整治。
27.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獎勵和特別扶助政策。對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按規定發放獎勵金;繼續開展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住院護理補貼保險工作,落實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
四、醫療保障
28.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標準。將財政補助標準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年550元;個人繳費標準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年280元。
29.積極實施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扶貧。按規定資助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困難人群參加城鄉居民醫保,落實各項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扶貧政策。
30.資助困難企業職工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斷續做好財政資助關閉破產改制及困難企業職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31.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繼續實施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預防接種等12項基本公共衛生項目,財政補助標準提高5元,達到每人每年74元,為城鄉居民提供免費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加快推進縣人民醫院傳染病區改造項目建設,進一步提高公共衛生應急能力。
32.深入開展重大疾病救治工作。將全縣符合救治條件的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心病、宮頸癌、白內障、唇腭裂、尿毒癥、重型精神病、人工耳蝸植入、艾滋病機會性感染(共10種重大疾病)患者納入常態化管理,實施免費救治;對符合條件的食道癌、胃癌、直腸癌、結腸癌、肺癌、耐多藥肺結核、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兒童苯丙酮尿癥、尿道下裂、地中海貧血、塵肺病、肝癌、兒童淋巴瘤、神經母細胞瘤、骨肉瘤、慢性阻塞性肺氣腫(共21種重大疾病)等重大疾病的城鄉貧困患者進行專項救治;為全縣適齡農村婦女免費“兩癌”(宮頸癌、乳腺癌)檢查,并對具備手術適應癥的農村貧困家庭婦女“兩癌”患者實施免費救治和救助;為城鎮適齡貧困婦女免費“兩癌”檢查,對患病婦女實施救助;加強城鄉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工作。
33.開展紅十字應急救護培訓。培訓應急救護員460人,普及應急救護知識培訓5000人次。
五、教育、文化、體育等社會事業
34.支持學前教育發展。支持新建、改擴建公辦幼兒園,加大對硯溪虹橋、福民宋家、桐林流源等村級幼兒園改造建設;抓緊完成紫金中央城、永康未來城兩個小區幼兒園回購工作,增加公辦學位數;支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解決入園難入園貴的問題。
35.鞏固義務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統籌推進縣城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進一步加快推進消除義務教育“大校額”“大班額”工作,投入2000萬元對實驗中學進行擴建,著力解決“城鎮擠”的問題。
36.支持職業教育和高中發展。推進職業中專汽修、電子信息、中藥制藥等特色專業建設,加速產教融合,服務縣域經濟發展;統籌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峽江中學擴建完成一期工程、啟動二期建設,更好適應新高考走班制、功能教室增多、學生人數增加等新形勢。
37.加強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加快基層體育場地設施建設,今年計劃建設三個社會足球場,免費開放;推進基層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搭建起縣、鄉、村三級控制平臺;全面完成文化展示館建設并投入使用,引導基層開展健康向上、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
38.進一步做好高層次人才服務保障工作。加強人才資金統籌使用,推進各級人才政策貫徹落實,全力打造我縣人才高地。
六、住房保障
39.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開工改造城市棚戶區1856套,新建保障房232套;完成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小區基礎設施提升工程。
40.繼續實施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對全縣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殘疾貧困家庭等67戶困難群眾危房進行改造。
七、扶貧開發
41.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實現建檔立卡貧困戶脫貧191戶333人,全面完成全縣脫貧攻堅任務,穩定實現城鎮貧困群眾“兩不愁三保障”。
42.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完成1.54萬畝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進一步完善農田基礎設施,提升耕地質量,持續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穩步提高糧食生產能力。
八、群眾生產生活
43.改善城鎮居民居住環境。遵循“規劃引導、政策支持、社會參與、市場運作、有序建設”的原則,加力提速推進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緩解居民出行難、停車難。完成3個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工作,支持有條件的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在各小區、單位設置免費的快遞接收設施,提高便民服務設施水平。加快管道天然氣分輸站建設,盡早接入管道天然氣,讓居民使用上更優惠的天然氣。
44.加強公共場所安全防護設施建設。通過中心城區帶動周邊,以縣鄉為重點,推進全縣公共場所安全防護設施建設。在城區橋梁、公園廣場、公交站臺、車站、醫院、學校等重點公共場所,新建、改造、提升一批符合安全需要的防護設施,最大程度減少和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45.加強食品、藥品、農產品、特種設備等質量安全監管。加大對食品(含保健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和特種設備等安全監管保障力度,加強食品安全抽檢力度,深入開展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監測、綠色有機農產品示范創建以及農業綜合執法能力建設等。
46.加快農業結構調整。支持優質稻、蔬菜、果業、中藥材、草地畜牧業、水產、油茶、休閑農業和林下經濟九大產業發展。
47.增強農產品市場供應能力。繼續加強縣鄉農貿市場建設和提升改造,加快縣城新農貿市場建設。推進生豬復養增養行動,穩定和恢復生豬生產,加快生豬定點屠宰場建設,做好豬肉儲備投放工作。
48.提升新農村建設水平。全縣安排一批縣、鄉級特色村點建設,提升100個左右基礎設施薄弱村,重點完善提升村莊道路、排水溝等基礎設施建設。
49.加強農村公路建設。改建農村公路50公里,改造建設農村公路危橋19座,實施農村公路防護工程110公里。
50.加大農業保險支持力度。加大對養殖業、種植業、森林保險和農村住房保險的支持力度,擴大農業大災保險試點范圍,為投保農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等提供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