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鹽城阜寧縣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關于阜寧縣2019年考錄公務員報考資格復審的通知
考生:
根據全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統一安排,為做好我縣2019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考生范圍
在招考職位筆試合格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
二、資格復審時間
資格復審時間為4月22日至4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參加資格復審,無特殊情況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三、資格復審地點
阜寧縣教育局7樓北會議室。
四、資格復審考生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1、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
材料名稱(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①身份證;②學生證;③《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提供簽約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④外省籍生源的師范類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同意報考證明;⑤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⑥《考生誠信保證書》。
2、社會在職人員
材料名稱(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①身份證;②戶籍證明;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④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⑤《考生誠信保證書》。同時,下列人員還應提供相應材料:①有工作單位的人員,應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②其他人員,應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③我省省市選聘的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所在縣(市、區)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的相關證明;④經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應提供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⑤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應提供任職文件和所在鄉鎮(街道)組織辦出具的現實表現鑒定材料;⑥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應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退役證、縣(區)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3、有關職位特殊要求。應按報考職位要求提供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其中:①職位要求取得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證書的,應按照《江蘇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要求提供證明材料;②職位要求取得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的,應提供教育部門組織的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或省高等學校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計算機專業畢業生視同取得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證書;③職位要求是黨員的,提供所在基層黨委出具的黨員證明材料;④職位要求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A)的,提供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A)證書或國家統一司法考試(A)證書;⑤以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二學位報考的,應提供相關認證網站核驗的材料;⑥以軍隊院校學歷報考的,應提供相關認證網站核驗的材料;⑦以國(境)外學歷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五、其他事項
1、考生資格復審原則上由考生本人到復審現場進行。確因極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代審者,請考生提供親筆《資格復審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
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復審材料而造成無法應試等一切后果的,責任自負;
3、4月24日下午6點前未提供齊全復審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
4、身份證、學生證、推薦表、協議書、畢業證書、學位證等原件,現場審核后當即退還,請考生妥善保管;
5、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
6、所提供材料請按順序排列,原件、復印件分類擺放。
特此通知。
附件1、考生誠信保證書
附件2、資格復審委托書
中 共 阜 寧 縣 委 組 織 部
2019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