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
2023年湖南懷化市芷江縣紀委監委選調公告
http://m.ssrtes.com 2023-11-15 13:37 來源: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芷江縣紀委監委2023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研究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公開擇優選調工作人員。具體方案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名額
紀檢監察工作人員5名
二、選調范圍
本縣內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人員),其中面向鄉鎮選調4人,面向縣直單位選調1人。
三、資格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熱愛紀檢監察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遵紀守法、公道正派、清正廉潔、群眾公認。
3.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崗位條件
1.中共黨員。
2.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不包括黨校學歷)。
3.鄉鎮報考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縣直單位報考年齡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備2年以上公務員(含參公)工作經歷(含試用期),一般應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晉升職級的應在現任職務職級崗位任滿1年,上一年年度考核結果應當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擔任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的。
4.進入公務員隊伍或現單位時有服務期限規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尚在試用期的。
6.干部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有問題未經組織認定的。
7.與縣紀委監委機關、縣委巡察辦組和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經歷、任職經歷、服務期限和年齡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10月31日。
四、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8:00—17:30
2.報名地點:縣紀委監委組織部(206室)
聯系電話:0745-6822772
3.報名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
(2)報考人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彩色打印),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錄用公務員審批表、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和最新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所有復印件使用A4紙,需注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加蓋本人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一律不予退還。
(3)《芷江侗族自治縣紀委監委2023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雙面打印),如實填寫相關信息。
五、資格審查
1.由縣紀委監委組織部、黨風室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縣公務員辦進行資格復審。
2.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報名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選調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職級發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在本級機關工作不滿2年、本單位工作不滿1年、提拔職務或晉升職級在現任職務職級崗位不滿1年的,終止其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選調人選。
六、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一)筆試
1.筆試工作由縣紀委監委組織實施,筆試時間為2023年11月24日,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不指定考試范圍,以監督執紀執法業務實操為主要內容。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
3.報考人數與選調計劃職位數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可核減選調計劃。
4.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
(二)面試
1.面試工作在縣公務員主管部門監督指導下,由縣紀委監委組織實施,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2023年12月1日,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
3.面試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
七、考察
1.縣紀委監委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對干部人事檔案、個人有關事項、廉政情況、信訪舉報情況等進行核查。
2.考察以實地考察、座談等方式進行,征求轉出機關意見;考察環節發現相關證明材料弄虛作假的,直接取消選調資格。
3.經組織及編制部門審核,不符合選調條件、考察不合格、出現放棄時,由選調單位決定是否遞補,并向縣委組織部報告。如遞補,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及手續辦理
考察合格,確定擬選調對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結果的人員,按照管理權限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八、組織領導
公開選調工作在縣委組織部的監督指導下,由縣紀委監委組織實施,全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對違規違紀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監督電話:0745—6822782。
縣紀委監委成立機關選調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簡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劉衛星同志任組長;縣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龍葆華,縣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徐冰,縣委巡察辦主任王潔同志任副組長;縣紀委監委其他班子成員及辦公室、組織部、黨風政風監督室、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等部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紀委監委組織部(聯系電話0745-6822772)。縣紀委監委機關工作人員選調工作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其他未盡事宜,由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解釋。
九、紀律要求
1.整個選調工作在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按照實施方案執行。
2.相關人員要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和工作制度。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與考試、任用等有關的相關信息。
3.被推薦人選要正確對待競爭,不準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其任職資格。
本方案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共芷江縣侗族自治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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