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2024年湖北黃岡市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http://m.ssrtes.com 2024-04-15 10:22 來源:黃岡市人事考試
黃岡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jù)工作安排,現(xiàn)將黃岡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人員按照各職位計劃數(shù)3:1的比例,在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依據(jù)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筆試折算成績相同的,一并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的組織和時間地點安排
資格復審采取現(xiàn)場審核方式進行。報考黃岡市直機關及所屬二級單位職位的考生,由市直各招錄機關負責資格復審;報考各縣(市、區(qū))職位的考生,由各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為2024年4月17日至18日,具體時間、地點和聯(lián)系方式見附件2。
三、考生須提供的資料
1. 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審時,審查單位組織考生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核查學歷學位,請考生提前下載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等材料。尚未發(fā)放學歷學位證書的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需提交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證明,待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再向審核單位提交原件,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進行核查。
2. 報考招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需要服務期滿2年)及退役士兵等職位的,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要提供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出具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教育廳出具的證明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退役士兵須提供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和本人退役證,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還需提供國家承認的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
3. 留學回國人員要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4. 考生身份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其中,報考面向本縣(市、區(qū))在編在崗3年及以上事業(yè)編制人員招錄職位的,需在書面證明材料中注明考生身份為本縣(市、區(qū))在編在崗3年及以上事業(yè)編制人員。
5. 根據(jù)所報考職位要求,提供其它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清單、銀行或單位工資清單等足以證明具有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相關材料)、政治面貌(所在黨支部出具證明,政治面貌要求為中共黨員的須注明入黨時間)、職業(yè)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戶籍或生源地證明材料(戶口本、高中畢業(yè)證或高考報名表、準考證)等。
四、職位取消、核減等情況
?。ㄒ唬┻_不到規(guī)定競爭比例取消招錄計劃的職位
英山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監(jiān)督管理崗5(職位代碼14230202006007021),原計劃招錄1名。
紅安縣公安局警務技術崗2(職位代碼14230202006013011),原計劃招錄1名。
?。ǘ┻_不到規(guī)定競爭比例核減招錄計劃的職位
麻城市公安局執(zhí)法勤務崗4(職位代碼14230202006013015)原計劃招錄4名,核減招錄計劃1名,核減后計劃招錄3名,筆試排名前7名考生進入資格復審。
?。ㄈ┫硎軆A斜政策地區(qū)降低競爭比例的職位
紅安縣公安局執(zhí)法勤務崗1(職位代碼14230202006013005),計劃招錄1名,筆試排名前2名考生進入資格復審。
麻城市公安局執(zhí)法勤務崗3(職位代碼14230202006013014),計劃招錄4名,筆試排名前9名考生進入資格復審。
英山縣公安局執(zhí)法勤務崗2(職位代碼14230202006013021),計劃招錄1名,筆試排名前2名考生進入資格復審。
五、其他事項
1. 本人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確有困難的,可以委托他人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考生須提供委托書,并在委托書中承諾資格復審資料真實可信。資格復審時需查驗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
2. 報考人員如已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選調生等,應如實報告情況,并終止參加我省公務員考試的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資格復審對象。隱瞞不報的視為不誠信。
3. 資格復審考生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由招錄機關認定為資格復審不合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的,由招錄機關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不再另發(fā)公告。
4. 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向黃岡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或招錄機關報備。
5. 考生應提前準備好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自覺遵守現(xiàn)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復審結束后有序離場。
6.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等后續(xù)環(huán)節(jié)工作安排請關注黃岡人事考試網(wǎng)發(fā)布信息。
六、聯(lián)系電話
中共黃岡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 0713—8695077
黃岡市公務員局
2024年4月13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