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公務員考試省審計廳資格復審公告
2016年湖北省審計廳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資格復審時間:
2016年6月7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
湖北省審計廳辦公樓八樓會議室(武漢市武昌區(qū)水果湖天鵝路3號)
考生須提供的資料:
一.所有面試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的學歷認證、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對尚未發(fā)放畢業(yè)證、學位證的2016年高校畢業(yè)生,可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可取得的證書的證明,但考生必須承諾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三.對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和選調(diào)生,還須提供本單位黨委(黨組)于報名前出具的證明,證實其錄用已滿2年,無規(guī)定、約定或已滿規(guī)定、約定最低服務年限,同意其報考。
四.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等。
五.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照片3張。
其他事項:
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保持通訊暢通??忌ㄓ嵎绞阶兏?,請及時主動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
聯(lián)系電話:027-87236011;027-87252517
附件:省審計廳面試資格復審公告.xls
湖北省審計廳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