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龍江佳木斯公檢法司系統(tǒng)及邊境縣公務員考試面試資格確認公告
2021年度佳木斯市公檢法司系統(tǒng)及邊境縣(市、區(qū))急需緊缺崗位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確認的通知
按照全省統(tǒng)一部署,現就報考2021年度佳木斯市公檢法司系統(tǒng)及邊境縣(市、區(qū))急需緊缺崗位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擬進入面試考生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確認考生范圍
筆試考區(qū)為佳木斯市的考生,且根據筆試“折合總分”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的“職位擬排名”以及符合黑龍江省公務員考試網上公布的各類別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要求(詳見《關于劃定黑龍江省2021年度公檢法司系統(tǒng)及邊境縣(市、區(qū))急需緊缺崗位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通知》,黑龍江省公務員考試網1月13日發(fā)布),按招考計劃調整后各職位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確認人選。(例如,招考職位計劃招錄1人,則“職位擬排名”在第1名至第3名的考生均納入資格確認人選范圍)
二、資格確認時間、地點和咨詢電話
1、時間:2022年1月2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2、地點:佳木斯市政務服務中心(佳木斯市郊區(qū)長安西路820號)四樓420室。
3、咨詢電話:
黨政機關:18545030066;
檢察系統(tǒng):0454-8620017;
法院系統(tǒng):0454-2638619。
三、考生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1、考生需提供筆試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與網上報名相一致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復印件(2份)。國內畢業(yè)生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通過學歷查詢、打印并在資格確認時處于有效期內);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有關事項可登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
以“項目生”身份報考的考生還需攜帶項目生服務期滿合格證書等相關佐證材料。
2、考生需自行下載打印《2021年度佳木斯市公檢法司系統(tǒng)及邊境縣(市、區(qū))急需緊缺崗位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確認表》(附件1),需使用與網上報名相一致的本人1寸免冠照片。
3、考生需自行下載打印《2021年度佳木斯市公檢法司系統(tǒng)及邊境縣(市、區(qū))急需緊缺崗位考試錄用公務員考生承諾書》(附件2)、《考生健康承諾書》(附件3),認真閱讀后簽字并與其他材料一起上交。
4、社會在職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單位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4),如報名信息中填寫在職而審核時已經離職的需提供相關離職證明材料。
5、有戶籍要求的職位考生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
6、職位條件要求是中共黨員的需要黨組織關系所在單位提供黨員證明。
7、符合兵役登記條件的男性考生(年齡在18周歲到24周歲之間的,1996年9月至2003年8月期間的考生需要提供),必需提供《兵役登記證》或縣級及以上兵役機關開具的兵役登記證明(符合兵役登記條件的男性考生為退役士兵的,可提供《退伍證》)。
8、如果學歷在學信網上查詢不到,需要提供省級以上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黨校學歷如果在學信網查不到,又無法進行學歷認證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且該證明必需有省級黨校簽章。
9、相關材料考生需按照如下順序進行排序:(1)面試資格確認表(2)考生承諾書(3)考生健康承諾書(4)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5)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材料(6)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7)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8)筆試準考證(9)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0)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四、審核分組情況
詳見《佳木斯市各職位資格確認時間表》(附件5)
五、相關要求
1、參加資格確認的考生應按指定時間,本人到現場進行資格確認,并保持聯絡方式暢通,以免影響參加資格確認及后續(xù)環(huán)節(jié)。未按時參加資格確認的,視為考生本人自愿放棄進入面試資格。
2、如發(fā)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和信息的,或與申報崗位要求信息不符的,取消報考者面試資格并依次進行遞補。
3、考生應嚴格遵守佳木斯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有序流動,主動配合做好掃碼、測溫等事宜,并提供資格確認日期前48小時內具備合法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近期如無必要,切勿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資格審核過程中考生應全程佩戴口罩,排隊等候過程中應保持合理間距,主動避免人員聚集。完成資格確認的考生應及時主動離開室內場所,請勿逗留或聚集;考生抵達現場資格確認地點前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或考生身體存在發(fā)熱等特殊狀況或可能涉及疫情防控有關問題的,須第一時間向資格確認地點所在社區(qū)報備并按要求做好防疫工作。對不履行考生健康承諾、刻意隱瞞病情或不如實報告發(fā)熱史、旅居史和接觸史以及在現場資格確認工作中拒不配合履行疫情防控義務的考生,將依法依規(guī)予以處理。
4、參加資格確認的考生必須于2022年1月19日前登錄此網址(https://docs.qq.com/form/page/DQUNtVFhUdlFmdUJX?_w_tencentdocx_form=1)進行身份確定,或使用微信掃描二維碼(附件6)。
中共佳木斯市委組織部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