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龍江安達市人民檢察院選調公務員公告
2019年黑龍江省安達市人民檢察院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經安達市委、上級檢察院同意,擬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公務員到安達市人民檢察院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在全省范圍內公開選調副科級以下(包括副科級)公務員6名。其中,業務工作職位5名,綜合行政職位1名(具體職位祥見《安達市人民檢察院面向全省選調職位表》)。
二、選調原則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嚴格選調程序和工作紀律,確保選調質量。
三、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和通過考錄、軍轉安置及由機關公務員調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的在編在崗人員。
(二)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知識、經驗和能力,有一定的發展潛力,公道正派,廉潔自律;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一般年齡在40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綜合素質較高,工作實績等較突出的優秀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具體見《安達市人民檢察院面向全省選調職位表》);
3.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隱性、精神方面或其他遺傳病史;
4.除試用期考核結果外公務員年度考核均在稱職以上等次;
5.同等條件下,戶籍在本市的優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司法機關治安處罰、刑事處罰的;
3.在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選調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具有《公務員法》、《檢察官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規定回避情形的;
6.年度考核有稱職以下等次的;
7.具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轉任的其他情形的。
四、選調方法
此次選調以平職調動為主。具體方法主要采取筆試、面試和考察的方式進行。
五、選調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報名地點:安達市人民檢察院四樓政治部416室。
3.報名方式: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符合條件人員在網上下載《安達市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填寫完整信息,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推薦并蓋章后,附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地點報名,每人限報考1個職位。
相關材料包括:⑴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⑵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復印件;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復印件;⑸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復印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印章);⑹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印章);⑺選調綜合行政職位的人員有在各級宣傳媒體發表文章的,提供發表的文章原件、復印件;⑻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5張。
4.資格審查: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按照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并電話通知本人。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工作的全過程,由安達市人民檢察院負責,報名者提供的個人信息和所有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一旦發現有任何一項信息或資料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其選調資格,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筆試、面試
1.筆試。筆試時間擬定于2019年10月下旬,滿分100分,考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由安達市人民檢察院組織實施。內容為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主要測試應試者運用有關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
2.面試。面試時間擬定于2019年11月初,滿分100分,考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錄取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則一并進入面試)。若筆試成績合格者達不到面試錄取比例要求,經請示當地組織部門批準同意,筆試成績合格者全部進入面試,并將名單和考試成績公開公布。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個人素質與工作崗位的匹配性及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計劃組織、臨場應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儀表舉止等方面內容。面試考官5-7人。
3.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若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
4.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
11月中旬起,安達市人民檢察院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按照1:1比例,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實地考察。考察內容包括被考察對象德、能、勤、績等方面的表現,查閱被考察對象的檔案材料,審核“三齡兩歷一身份”,并了解廉潔自律情況。考察采取民主測評和個別談話的方式進行,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提出選調意見。考察環節出現職位空缺需要遞補的,或因考察不合格等情況出現選調崗位缺額的,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調轉手續辦理
12月上旬,根據筆試、面試、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按程序報批后,向社會進行5個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
報名者凡在規定的時間未參加面試、不配合考察的,均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資格。
六、其他事項
1.工作經歷和取得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在編在崗符合條件人員的身份(含試用期)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1日;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1日。
2.為確保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的順利實施,成立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本公告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依據有關法規研究決定。
七、紀律監督
(一)安達檢察院紀檢組、監察室對此次選調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二)參加選調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利害關系的,實行回避。
(三)報考人員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取消其考試資格;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選調紀律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不屬于報考范圍已被選調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四)對違反規定的考官、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進行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本公告由安達市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455-7268116,7268117。
附件:
安達市人民檢察院
2019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