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商丘市市直機關選調公務員公告
2016年河南商丘市市直12個部門(單位)共公開選調公務員40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時間:2016年6月16日8時至6月18日18時。報名地點:商丘市委1號樓2樓第6會議室??荚嚂r間、考試地點見準考證。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和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復習用書可參考《2016年河南公務員考試一本通》,預訂地址:http://www.edu-book.com/tag/19。
商丘市市直機關2016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等有關規(guī)定和工作需要,中共商丘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決定開展2016年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F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根據人員編制、職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今年市直12個部門(單位)共公開選調公務員40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選調職位見職位表。
二、報考范圍和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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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范圍和對象為:商丘市市直及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在編在崗的擔任正科級及以下職務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ǘ﹫罂既藛T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奮敬業(yè),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年齡和其他資格條件。
5、已按規(guī)定進行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備案。
6、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歷年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7、具有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8、身體健康。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未滿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試用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轉任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三)截止計算時間
本次公開選調公務員,凡涉及時間計算的,統(tǒng)一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三、選調辦法和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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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報考人員個人自愿并經單位推薦方式報名,報考人員可登錄商丘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shangqiu.gov.cn),下載《商丘市市直機關2016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推薦表》,按要求如實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后,攜帶報名推薦表、報名人員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的公務員登記備案證明、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同版1寸照片4張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6月16日8時至6月18日18時。
報名地點:商丘市委1號樓2樓第6會議室。
咨詢電話:3288608,3288337。
?。ǘ┵Y格審查
1、報考資格審查工作由市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根據本《工作方案》要求對報名申請進行審查,并在24小時內提出審查意見。對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由市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fā)放準考證,同時留存其報名信息,供選調各環(huán)節(jié)備查。
已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申請未經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此次選調,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fā)現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資格。
2、開考比例與報考職位調整
各選調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市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
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選調計劃;核減后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報考人員如符合其他選調職位條件,可在24小時內申請改報其他職位。
?。ㄈ┕P試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和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
試卷滿分為100分。報考市檢察院崗位的,需測試專業(yè)知識,專業(yè)知識分值占60分。
2、筆試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的方式進行。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3、具體考務工作由市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安排。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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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筆試成績,按與擬選調人數3: 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根據開考比例和筆試分數,由市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筆試最低分數線,低于最低分數線的,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
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市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
2、面試工作在市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市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3、面試前,市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參加面試的人員進行面試資格確認,對資格確認合格的報考人員,發(fā)放面試通知書,發(fā)現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
4、實際參加面試的人員不能形成競爭的,應試人員的面試成績須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全部應試人員的面試平均分。否則,不得進入體檢和考察。
(五)體檢與考察
1、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選調職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2、體檢標準和要求,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guī)定。
3、體檢合格的人員即確定為進入考察人選。
(六)公示、試用與辦理調動手續(xù)
1、根據報考人員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人員,并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2、公示結束后,擬選調人員進入選調部門(單位)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不辦理調動手續(xù)。
3、試用期滿后,由選調部門(單位)及時組織考核??己撕细竦?,按照規(guī)定辦理調動有關手續(xù)。
四、選調工作紀律
堅持公開公正,嚴格規(guī)范操作,堅決抵制不正之風,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違紀違法行為,堅決予以嚴肅處理和責任追究。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嚴格落實報考資格認定和審查工作責任制,發(fā)現報考人員與選調工作人員有弄虛作假、嚴重舞弊、造成不良影響等情況的,取消其公開選調資格,已辦理轉任審批手續(xù)的予以責令糾正或宣布無效,并將有關情況進行通報,依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本公告由市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共商丘市委組織部
商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商丘市公務員局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