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貴州畢節市公務員考試考察公告(二)
畢節市2019年公開招錄選調生、公務員(人民警察)考察公告(二)
根據《貴州省2019年選調高校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簡章》和《貴州省2019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工作簡章》 (以下簡稱《招錄簡章》)的規定,將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根據《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的規定,市級機關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招錄單位具體實施;縣(區)、鄉鎮機關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由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組織實施。考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
二、考察對象
根據《招錄簡章》的規定,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對象詳見《畢節市2019年公開招錄選調生、公務員(人民警察)第二批體檢合格人員名單》(附件1)。
考察內容、標準、程序和方法等按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對無故提出放棄考察的考生,將視其情況根據《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對其建立不誠信檔案。請體檢合格的考生近期不要遠行,保持通訊暢通,若電話號碼變更的應主動聯系招錄單位,配合好有關單位開展考察工作。
三、其他事項及相關要求
(一)在招錄過程中,我市公務員招考各考試環節的信息都將在畢節市人民政府網、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請各位考生注意查看《貴州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報考指南》“請在報名時提交準確的聯系電話,并保持暢通。在招錄期間,如因報考人員未及時查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換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其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的規定。
(二)《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第十一條“報考者在考察過程中有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或者其他妨礙考察工作正常進行行為的,由負責組織考察的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由中央一級招錄機關或者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監督電話:畢節市紀委市監委第一紀檢監察組0857-8339322。
咨詢電話:中共畢節市委組織部0857-8319191。
附件:畢節市2019年公開招錄選調生、公務員(人民警察)第二批體檢合格人員名單
中共畢節市委組織部
2019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