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貴州農業職業學院招聘方案
貴州農業職業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貴州農業職業學院是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一所以農業為特色的綜合性高職院校,學院是由貴州省農業委員會主管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副廳級)。學院以培養農業類技術、管理、服務高級人才為主,并根據社會發展需求,培養機電、經濟、信息、計算機等實用型技能人才。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經省農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特制定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及人數
根據工作需要,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30名。
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見《貴州農業職業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報名參加公開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2、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應聘崗位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5、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碩士研究生年齡放寬到40周歲;具有博士學位(非在職)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
6、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其它具體資格和條件。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我院2017年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參加應聘的人員應于2017年11月6日至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5:30)在清鎮市職教城西區黃柿路貴州農業職業學院組織人事部(2號樓2207室)現場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提交報名表、繳納報名費并領取準考證。
現場報名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
(1)個人簡歷,《貴州農業職業學院2017年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報名表》(見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大學本科、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1份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3)具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應聘人員,須分別提供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原件及1份復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
(5)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6)應聘專職輔導員崗位的,應提供黨組織出具的中共正式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證明、學生干部管理部門出具的擔任主要學生干部的證明。
(7)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按《貴州農業職業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一覽表》中其它要求欄按要求提供。
2.報名要求:
(1)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2)報名時應由應聘人員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對相關信息負責。若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3)報名人員初審合格的,每人交報名費100元。
(二)資格審查
由貴州農業職業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報名資格、條件及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人員名單分別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和貴州農業職業學院網站上公布。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三)筆試
筆試由貴州農業職業學院組織實施。
學歷學位要求為碩士研究生的崗位初審合格人數與本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的比例未達到3:1的,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學歷學位要求為本科學士的崗位初審合格人數與本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的比例未達到3:1的,經請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對該崗位調整或取消。
筆試方式為閉卷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測試,筆試內容不指定參考用書。未完成筆試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原件)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證件不齊者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四)面試和試講
筆試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各崗位數與筆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和試講人員名單。各崗位招聘人數與筆試人數的比例未達到1:3的按該崗位實際參加筆試人員進行面試和試講。面試和試講由貴州農業職業學院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業務能力、實踐能力和崗位適應性,面試和試講滿分均為100分。未參加面試和試講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和試講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和試講地點:貴州農業職業學院(清鎮市職教城西區龍井路)。
(五)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30%,試講成績占30%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試講成績和總成績原則上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總成績末位并列的,面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
(六)體檢
面試和試講結束后即進入體檢環節。
面試和試講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單個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該崗位參加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七)考察
1.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貴州農業職業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其應聘資格、條件等進行復查,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廉潔自律等情況組織考察(考核)。
2.在考察(考核)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考核)不合格,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定后,取消擬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3)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8)未能按要求提交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的人員;
(9)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或條件的人員;
(10)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1)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八)公示招聘結果
經筆試、試講、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貴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貴州農業職業學院網站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接受社會監督。
(九)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審批及聘用手續。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招聘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有關說明
(一)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公開招聘工作,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應聘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確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二)貴州農業職業學院2017年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851-88195571;監督舉報電話:0851-88195472。
(三)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網站:http://gz.hrss.gov.cn,貴州農業職業學院網站: http://www.gznzy.net。
(四)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851-88195571 聯系人:喬老師
六、未盡事宜,由貴州農業職業學院2017年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商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確定。
七、本方案由貴州農業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1、貴州農業職業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一覽表
貴州農業職業學院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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