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貴州習水縣桃林鎮人民政府招聘簡章
習水縣桃林鎮人民政府面向全鎮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桃林鎮干部隊伍建設,切實提高干部學歷水平和優化干部的年齡結構,切實增強基層組織建設力量和有效推進脫貧攻堅工作,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擬面向全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到鎮工作。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16名。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大專及以上學歷,原則上年齡在35歲以下(1982年以后出生)且熟練電腦操作的應、往屆畢業生(有一定基層工作經驗或熟悉計算機操作等方面專業技能的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
說明:桃林本地戶籍或能長期居住桃林本地的外籍人員優先錄取;
三、招聘條件
1.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思想道德素質。
2.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踏實,吃苦耐勞,組織紀律觀念強;
3. 熱愛農村基層工作,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作風務實,吃苦耐勞,樂于奉獻,愿意用心、用情、用力從事扶貧工作。
4. 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1. 現場報名。應聘人員到桃林鎮黨政辦現場報名。報名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
2. 資格審查。桃林鎮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表、本人身份證、畢業證進行審查、確認,并協調相關部門對其是否違法違紀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審查。
3.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崗位匹配性及計算機操作。面試由鎮政府統一組織(時間另行通知)。
4. 體檢。根據面試情況擇優按照擬聘名額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5. 聘用。擬聘用人員在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后,鎮政府與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簽定聘用協議,并安排到鎮屬各部門任職。
五、工資待遇
1、原則上不低于村干部副職工資標準,聘用期內如因政策調整,工資標準可適當調整。
2、聘用期內,由政府為聘用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和繳納養老保險,繳納標準參照相關政策標準執行。
六、聘用管理
所有聘用人員由鎮人民政府納入干部統一管理和調劑,在聘用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紀律規章制度,如有不服從上級管理或不服從領導安排、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等行為發生的,直接予以解聘。如個人出現違紀違法行為,按相關規定追究個人責任。
七、其他事項
本公告內容由桃林鎮黨政辦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桃林鎮黨政辦 22751008
附件:報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