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西發改委公務員考試資格審查通告
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審查通告
為做好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查工作,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要求,面試入圍人選需提供報名申請材料進行面試資格審查。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面試入圍人選的確定
根據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合格分數線和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少數民族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吳菲菲等6名考生為面試入圍人選(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招考職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規定的面試比例的,組織實有筆試合格人員進行面試。
二、報送資格審查材料的時間、方式
(一)報送時間:2017年5月18日至24日。
(二)報送材料內容及方式
請面試入圍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過傳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給廣西壯族自治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南寧市竹溪大道66號,聯系電話:0771—5862849):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和學位證;
3.報名登記表(親筆簽名);
4.《基層工作經歷證明》;
5.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未入圍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報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報考人員出現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逾期不報送資格審查材料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四、其他
本通告發布后,如有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再遞補。放棄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提交書面申請。已進入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名單的報考人員,不能參加第二批職位的報名。
附件: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入圍人選名單.xls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