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選調優秀法官公告
2021年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優秀法官公告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進一步加強法院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轉任規定》及深圳市外公務員轉任的有關規定,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并報深圳市委組織部同意,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優秀法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全國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員額法官、檢察官,屬深圳市外公務員的須符合深圳市委組織部關于市外公務員轉任的有關要求。
二、選調職位及數量
選調優秀法官10名。如報名人員中符合條件人員較少,或適合崗位的優秀人員較少時,可適當減少選調數量。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現為中級以上法院、地級市以上檢察院(含相當層級的知識產權法院、金融法院、海事法院、鐵路法院、檢察院等專門法院、檢察院)員額法官、檢察官,且現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等級為一級法官(一級檢察官)以上或具備晉升一級法官(一級檢察官)的資格條件(任二級法官、二級檢察官已滿2年);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及學士以上學位;
3、具有3年以上法官(檢察官)工作經歷,已完成公務員登記,且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四級高級法官(檢察官)以上要求在45周歲以下,一級法官(檢察官)以下要求在35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5、符合深圳市干部選調和廣東省法院補充進人等其他有關規定。
條件中“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數,計算時間均截止至公告發布之日。
(二)專業能力條件
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需至少符合以下1個條件:
1、省級以上審判業務專家(檢察業務專家);
2、獲得省級以上“優秀法官(檢察官)”、“模范法官(檢察官)”等榮譽稱號;審理的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公報案例”、“指導性案例”等優秀案例,或作為主審法官、主訴檢察官,承辦過全國性重大影響案件,并表現突出;
3、作為主要作者,獲得過政法類學術論文國家級二等獎以上,或公開出版過學術著作,或在國家級核心期刊發表過學術論文;
4、調研能力突出,作為執筆人承擔過國家級調研課題,并取得一定成果;
5、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
金融、破產、知識產權、涉外等領域審判專業人才具有國(境)外學習、工作經歷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選調:
1、曾因違法違紀受過處分不適合擔任法官的,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在受處分期間或者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3、具有任職回避情形的;
4、按照有關規定未滿工作服務年限的;
5、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6、其他不得列為考察對象的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www.szcourt.gov.cn)、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1年2月3日—3月5日。
2、報名方式
報名以郵政EMS郵寄材料方式進行,不接受非EMS快遞和現場報名。
郵寄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彩田北路6003號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處姚科收,郵政編碼:518036,聯系電話:0755-83535846。
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報名材料不再退回:
(1)報名表(需由本人簽名、貼本人近期照片、原件);
(2)第二代身份證、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5)本人撰寫的有代表性裁判文書不超過3份及相關學術調研材料1至2篇;
(6)重要的表彰獎勵榮譽(一般為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或地級市以上黨委、政府綜合性表彰)或具有代表性的工作成果材料(復印件);
(7)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
(8)現法官、檢察官等級任職文件或《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
(9)入額審批表或入額文件及確定法官、檢察官等級的相應材料(復印件);
(10)依法任命為審判員、檢察員的有關任職文件或《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
(11)現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報考者須同步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先將上述報名材料的(1)至(6)發送至指定郵箱(szfyzzb03@szcourt.gov.cn),郵件名統一設為選調報名+現單位+姓名(例:“選調報名+XX單位+張三”),請勿重復發送。報考者須將以上所有報名材料按照順序掃描為1個PDF文件。(7)至(11)等證明材料報名時可暫不提供,待考察前由工作人員另行通知提供。
(三) 資格初審和履歷篩選
根據選調條件和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和履歷篩選,擇優確定參加面試面談人員。
(四)面試面談
1、面談。通過面談(面談可采用遠程視頻方式),了解報名人員政治素質、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崗位匹配性等。根據報名人員素質條件和面談情況,確定參加專業能力評價人員。
2、專業能力評價。采用資料審核、面談等方式,對報名人員的專業素養、辦案能力、案件質效、學術和調研水平進行定性評價。專業能力評價意見是判斷報名人員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的重要依據。
(五)確定考察對象
根據參加專業能力評價人員的政治素質、德才表現、能力水平、工作經歷、工作實績和崗位匹配性,結合專業能力評價結果,進行分析研判,綜合比選,按規定確定考察對象。
報名人員被確定為考察對象后,應當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選調的證明材料。在合理期間內,未能取得現工作單位同意調出證明的,取消考察對象資格。
(六)體檢與考察
體檢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在深圳市三甲以上具備公務員體檢資格的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合格的進行考察,同時核實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如發現報考人員有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選調資格。
(七)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及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等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辦理任職
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的,按程序報批,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未獲選調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他
1、從深圳市外選調的法官、檢察官須按照有關規定報廣東省高院重新辦理入額,并根據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重新任命審判職務,確定法官等級。
2、錄用后,符合相關條件的,按規定享受政府公租房保障,符合深圳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的,享受有關福利待遇。
3、除報名發布公告及擬選調人員公示外,選調中的其他環節不再公告通知。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