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
2018年廣東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選調行政審判法官5人公告
http://m.ssrtes.com 2018-05-18 10:56 來源:深圳組工在線網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面向深圳市內外選調行政審判法官的公告
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深圳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廣東法院員額法官崗位配置和員額調整管理暫行辦法》及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和聘任制制度等有關規定,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決定面向深圳市內外公開選調行政審判法官。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深圳市內外各級法院在編在職員額法官。
二、選調條件
(一)有關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規定的任職條件并具有法官職務;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法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3.入額法官,且現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等級為四級以上(含)一級以下(含);
4.具有4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其中,研究生畢業且獲得法學(法律)專業碩士、博士學位的,可分別減少1年和2年;
5.遵守憲法和法律,堅持公正司法、司法為民,嚴守審判紀律,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6.有較豐富的審判實踐經驗,能夠運用所掌握的法律專業知識解決審判工作中的實際問題,能夠熟練主持庭審,能夠規范、熟練制作訴訟文書,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
7.具備與司法責任制相適應的業務把關能力和司法廉潔操守;
8.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且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沒有被確定為基本稱職以下(含)等次;
9.35周歲以下;
10.辦案業績較好,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審判工作;
11.符合任職回避規定;
12.有從事行政審判工作經驗或專業為行政法學的優先。
年齡、工作年限和任職時間計算截至2018年4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曾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3.按照有關規定未滿工作服務年限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人數及工作安排
此次共選調法官5名,具體設置詳見職位表(附件1)。
四、選調工作程序
(一)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止。
(二)報名方式。
1.報名要求
本次選調采取個人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應在報名時限內按照有關要求,當面或通過郵政EMS郵寄方式向鹽田法院政治處提交相關資料。
郵寄地址:深圳市鹽田區深鹽路2088號行政文化中心東側鹽田區人民法院政治處907室 郝杰 收(0755-25228683,0755-22747879)
2.報名資料
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相關表格請在附件中下載,報名材料不再退回):
(1)報名表(須由本人簽名、原件);
(2)第二代身份證、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3)近期2寸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照片3張;
(4)公務員身份承諾書、計劃生育承諾書、聘任制公務員知情同意書(原件);
(5)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6)學歷學位驗證證明(復印件);
(7)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
(8)現任級(職)文件或《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
(9)現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10)入額審批表或入額文件及確定法官等級的相應材料(復印件);
(11)如有原辦案骨干調入非辦案部門5年以上后又回到辦案崗位參與辦案的,需提供在辦案崗位參與辦案滿1年以上的證明(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
(12)個人撰寫的有關裁判文書、調研材料等;
(13)自愿放棄原職級承諾書(現任職級高于選調職位職級的報考人員提供);
(14)選調職位表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的(6)至(11)項最遲在體檢前提交,(7)至(11)等證明材料須加蓋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3.報名要求:參選人員填報信息必須真實,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選調資格。
(三)資格審查。鹽田法院根據選調條件對參選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初審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如選調職位通過資格初審者不足選調名額3倍,由鹽田法院視情況決定是否減少選調名額或取消該選調職位。資格初審合格者,將通知參加筆試。
(四)組織考試。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由鹽田法院委托深圳市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及相關安排將在鹽田法院門戶網站予以公布。選調考生筆試成績于統分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公布在鹽田法院門戶網站。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至低順序,按選調名額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數,比例不足1:3的,由鹽田法院視情況確定進入面試人數。
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低于鹽田法院劃定的合格線的不得確定為體檢對象。選調考生總成績及劃定的合格分數線于統分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公布在鹽田法院門戶網站。
(五)體檢、考察
按總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按選調名額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成績相同的,采取加試面試方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組織實施。醫院體檢結論做出后,體檢不合格者可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考察人選,開展考察工作,通過查閱干部人事檔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情況,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
(六)確定擬選調人員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情況,由鹽田法院黨組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
(七)公示并辦理調動手續
擬選調人員名單在鹽田法院門戶網站及深圳組工在線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天。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屬實的,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核鹽田法院擬選調人員的相關材料,并報送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核,審核同意后報送市委組織部審批。審批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五、其他
1.從市外選調的法官在通過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重新確認入額審批及按法律規定任命審判職務前,暫按原行政級別享受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福利待遇。
2.深圳市內符合本次選調條件的員額法官報名的,需在報名時提供本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報考人員職務層次的取得與國家法規、政策不符的,不得參與本次選調。
4.報考人員須在報名表中準確填寫本人手機號碼,并保持聯絡暢通。本次公開選調的相關信息將發布于鹽田法院官網,報考人員應當注意及時查閱。因本人原因無法聯系或未及時查閱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附件:1-5下載
1.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面向市內外選調行政審判法官職位表;
2.深圳法院面向市內外選調行政審判法官報名表;
3.公務員身份承諾書;
4.計劃生育承諾書;
5.自愿放棄原職級承諾書。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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