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廣東佛山市人大常委會機關選調公務員公告
佛山市人大常委會機關選調公務員公告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機關的編制缺編情況和立法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公務員5名。
一、選調職位和人數科員5名。
二、資格條件
選調人員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要符合以下具體要求:
(一)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務員)。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為法律。
(三)年齡要求:1、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4月1日后出生);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四)有較強的寫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綜合協調能力。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符合職位要求并愿意在人大常委會機關工作的人員于2015年5月7日前將報名表(貼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工作證、戶口簿、個人能力和業績成果(如在公開或內部刊物發表的文章)等材料復印件寄送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秘書科(或掃描成電子版發至指定的電子郵箱fsrdb@fsrd.gov.cn)。聯系人:王先生;聯系電話:83320321.
(二)資格審查:辦公室收到報名材料后,交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審查;確定筆試和面試的時間,并電話通知符合要求的報名者。
(三)考試: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報名人數達不到選調人數1:3比例的,不開考。
1、筆試:基礎能力考試擬請市考試中心協助出題;業務能力考試由市人大常委會機關擬定試題。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職位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內容為完成本職工作的基本能力素質等。
擬選調人選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方案,報市人大常委會黨組研究確定。
(四)考察:對擬選調人選進行考核、考查。
(五)體檢:擬選調人選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六)辦理選調手續:根據考試、考察結果和體檢情況,經市人大常委會黨組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報市委組織部批準,按照人事調動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佛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