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大足區第三人民醫院招聘啟事
重慶市大足區第三人民醫院招聘(編外)啟事
因工作需要,經醫院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擇優辦公室文秘崗1名,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6.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7.文秘崗:秘書學、文秘、文秘學、中文秘書教育、現代秘書、醫學文秘專業或醫學門類相關專業;45周歲以下;有較好的寫作功底。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現役軍人;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學歷應符合下列條件:
普通高校畢業且已獲得相應學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簡章所稱普通高校畢業,是指參加國家統一招生、普通高校畢業(須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入學時將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高校),以及在國(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讀且已畢業獲得學歷學位。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長期有效
(二)報名方式及手續:本次招聘采取郵寄和網上報名。報名資料: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復印件各一份,郵寄地址:重慶市大足區萬古鎮萬安大道200號 收件人:人事科陳老師023-43450039,郵編:402360 網上報名郵箱:3160109578@qq.com
(三)咨詢電話:陳老師 023-43450039
五、考試與面試考核
(一)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達到1:2及以上時。
(1)采用筆試和面試考核。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分值為100分。
(2)面試。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指標1:2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遞減招聘崗位指標。采取結構化面試,對應聘人員進行現場答辯,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3)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二)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未達到1:2時。
(1)采用筆試和面試考核。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分值為100分。
(2)面試。考生的筆試成績在75分(含)以上者確定為面試人員。面試主要結合應試者工作學習經歷、相關業績,考核其現實表現,包括但不限于應試者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思想政治品德方面內容;對醫院辦公室文秘業務的熟悉程度等業務知識;協調溝通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心理健康、人文素養等個人素質。面試考核分值為100分。面試考核成績未達到75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考核成績×40%。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六、體檢
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加試一輪面試考核,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參照《關于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5〕25號)進行。
七、公示
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在重慶市大足區衛生健康委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如出現體檢不合格,則由筆試和面試成績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進行體檢。
九、如無筆試、面試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人員,則該職位空缺,留待下一輪招聘。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無異議者與醫院簽定聘用(編外)合同,招聘(編外)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編外)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編外);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編外)資格或者無條件解除聘用(編外)合同。正式聘用(編外)后,醫院將提供職業培訓、晉升升職機會。符合我院引進人才條件的,享受引進人才待遇,具體待遇請到醫院面詢。
十一、相關說明
本招聘啟事由大足區第三人民醫院人事科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