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梁區太平鎮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銅梁區太平鎮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根據《重慶市公益性崗位開發和管理辦法的通知》(渝人社發【2019】167號)文件精神,經請示銅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太平鎮人民政府決定現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各4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安排
(一)太平鎮垣樓村2名(其中建卡貧困戶1名),太平鎮坪漆村2名(其中建卡貧困戶1名)。
二、招聘條件及范圍
重慶市戶籍持有有效《就業創業登記證》的失業人員,
公益性崗位招用人員須是本 市戶籍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并在法定勞動年齡范圍內的就業困難人員:
(一)男滿五十周歲、女滿四十周歲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
(二)農村建卡貧困戶中的登記失業人員;
(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記失業人員;
(四)離校兩年內的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
(五)零就業家庭的登記失業人員;
(六)登記失業的殘疾人員;
(七)登記失業的復員退伍軍人;
(八)登記失業的刑滿釋放人員、戒毒康復人員;
(九)登記失業的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
(十)市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
三、招聘方式
(一)公開招聘
(二)公益性崗位實施勞務派遣制度,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由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就業困難人員等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四、招聘程序
(一)在太平鎮政務平臺上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符合條件人員等需持身份證、戶口簿、有效的《就業創業證》以及證明其屬于就業困難人員其他有效證件原件復印件。
(三)資格審查。我鎮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資料應當真實有效,對提交虛假資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報名結束通過資格審查后,由用人單位根據報名人員情況及本單位崗位需求實際擇優選擇錄用人員。同時報區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審核。
(四)公示及招用。用人單位與招用人員達成用工就業意向協議后,用人單位應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招用人員簽訂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公益性勞動合同原則上不超過三年),也可選擇購買服務的方式由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就業困難人員等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根據渝人社發﹝2019﹞167號文件精神,公益性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用人單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招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后及時進行就業登記和用工備案后辦理社會保險。
(五)工資待遇。我鎮及時足額支付公益性崗位招用人員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社會保險單位部分由用人單位負擔,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仍由本人負擔。招用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未按規定發放勞動報酬的以及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屆滿的人員不適用于《重慶市公益性崗位開發和管理辦法的通知》相關規定,應當退出崗位;未退出或繼續在崗的,按《重慶市公益性崗位開發和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不予補貼。
五、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2年4月27日——5月5日
(二)報名辦法:
1、報名地點:銅梁區太平鎮社保所;
聯 系 人:賀紅梅;
聯系電話:023-45621112
2、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1)《公益性崗位報名表》
(2)本人戶口簿(戶主頁、本人頁、增減頁)、身份證復印件(一式四份)及原件。
(3)本人的有效的《就業創業登記證》復印件(一式四份)及原件。
(4)就業困難人員證明材料:
含高校畢業證復印件(一式四份)及原件;4050人員證明材料復印件(一式四份)及原件。
(5)本人一寸照片四張。
(三)審核
由太平鎮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核。
(四)聘用
由太平鎮對擬招聘人員進行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公益性崗位服務協議。因不服從工作安排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根據審核排名次序依次遞補。
六、有關待遇
公益性崗位服務期限最長為三年,每年簽訂合同。符合條件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由太平鎮人民政府委托銅梁區相關符合條件的中介機構負責代發,給予每人每月2100元的工資(其他福利根據單位實際情況發放)。相關中介機構負責按國家規定為簽約到公益性崗位工作的人員先墊交繳納社會保險及崗位工資等,個人應繳納部分由個人負擔,相關補貼由太平鎮社保所負協助相關中介機構申報,按國家相關政策補貼給相關中介機構;公益性崗位人員一切待遇由保安公司負責代發,相應補貼由太平鎮社保所協助相關中介機構申報。
太平鎮人民政府
二0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