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2018年北京平谷區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http://m.ssrtes.com 2018-01-29 13:15 來源:平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平谷區2018年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公告
根據《北京市各級機關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現將平谷區2018年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平谷區2018年度選調生招考納入公務員招考同步進行):
一、時間
2018年1月30日至3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17:00 (具體時間待招考機關通知)
二、地點
平谷區人力社保局東區(平谷區綠谷人才市場,新平東路3號)五層501會議室;選調生資格審查在四層405村官辦。
三、攜帶材料
(1)公務員資格審查:
考生須持網上打印的報名表、成績單、身份證原件以及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原件,除此之外,各類考生還需攜帶以下材料:
1、報考面向2018年合同期滿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需提供區級村官辦出具的能說明工作經歷的材料;
2、報考面向2018年服役期滿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的考生,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出具的能說明服役經歷的材料;
3、報考面向2018年應屆畢業生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學生證、校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卡)原件);對于列入“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中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的名單為準)范圍的京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應屆優秀畢業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校級以上 “三好學生” 、“優秀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證書;獲得相當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一等獎學金”等同等次其它獎勵項目的,應同時提供畢業學校校級就業主管部門開具的說明;對于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留學回國人員,取得列入世界排名前300名院校或前100名專業(以2017年世界大學學術排名(ARWU)為準)的國(境)外學位的非北京市常住戶口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對于參加本市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4、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兩年以上(含兩年)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并提供能說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和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說明,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說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考察時提供;
5、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無限制”職位的考生,如為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第3條所述材料,如為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
(2)選調生資格審查:
1、 網上打印的報名表
2、 筆試成績通知書
3、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 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5、 校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6、 校級教務部門蓋章的已修課程成績單及復印件
7、 北京市招錄大學生村官(選調生)推薦表原件(獲得相當于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校級獎學金等同等次其它獎勵項目的,應同時提供畢業學校校級就業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推薦表及填報說明見附件2、3
8、 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卡)原件及復印件
四、 乘車路線
乘坐852或918路公共汽車到平谷區消防隊路口下車,往南100米路西。
附件1北京市招錄大學生村官(選調生)推薦表.doc(點擊下載)
附件2北京市招錄大學生村官(選調生)推薦表填寫有關事項說明.doc(點擊下載)
聯系電話:69970600(公務員招錄)
89981193、89984104(選調生招錄)
平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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